首页 > 中国去向 > 港报:维稳不能只着眼“堵与防”

港报:维稳不能只着眼“堵与防”

2009年11月22日
热度:

【香港《太阳报》11月12日文章】题:中国式应急管理治标不治本

中国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为应对突发性事件,从中央到地方组建了多层次的应急管理机构,不断加大人力与装备投入,但这种着眼堵与防的应急管理,实际上是治标不冶本。

10月底,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在“中国应急管理高峰论坛”,发言时几度哽咽,不少与会者为之动容,受到极大震撼。任玉岭披露,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地方财政不断加大对公安的投入,却是挤占了三农和教育开支。任玉岭提出,切忌以管代替一切,更要防止以暴易暴,堵截上访只能愈演愈烈;缩小收入差距,推进均衡发展,是减少应急事件的重要条件。此话可谓一针见血。

近年中国政法机关力量空前强大,武警人数与装备不断提升,公安局权力与职能急剧扩张。而各地制订的所谓应急管理方案,更多是怎么样对付民众聚集,怎么样对付媒体,怎么祥打击领头者,怎么样应对国内外相互勾结,应急管理失去了原有意义,而这些措施并没有根本减少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

实际上,以上访民众为主体的弱势群体近年来反体制的情绪愈来愈激烈,对政府的信心愈来愈淡泊,反抗的手段也愈来愈极端,类似自杀、爆炸、自焚等事件也层出不穷。

实际上,中国之所以发生如此多、如此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伴,主要是社会利益分配机制出现问题,待别是部分官员代表权贵集团的利益,践踏与蔑视弱势群体的利益,具体表现在贫富分化、吏治不清、司法不公三大方面。如果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任何应急管理都是徒劳无功,只会激化予盾。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阶层急剧分化,利益也多元化,在这博弈过程中,中共作为执政党面对重大考验。

随机日志

  • 十一月 4, 2009 -- “气都”生气:四川达州突进资源税改
    这只是达州出于自身需求试行的资源税改革的第一步,天然气开发从地质勘探、钻井到最后产生商品气 因周期过长,形成了大量留底进项税金,这些要逐年抵扣。 而且,设立分公司,仅仅是确定了征税的前提,但是对于水电、矿产等勘探型企业在勘探 期的税收,则是最为困难的。...
  • 七月 20, 2008 -- 反通胀还是保增长?
    要想使通货膨胀明显降低,中国可能需要一位保罗•沃尔克(Paul Volcker)式的人物。此人在上个世纪80年代担任Fed主席的时候,为了遏制高达两位数的通胀,不得不让美国经济经历了一段痛苦的衰退。而在中国这样一个政治文化建立在经济增长和少数服从多数基础上的国家,产生这样一位人物的几率可谓微乎其微。...
  • 十二月 24, 2009 -- 中国明年或大范围减税 上调个税起征点
    核心提示:记者了解到,国家税务部门已经确定在明年实施一揽子减税政策,以确保经济从保增长到调结构转型,包括继续上调个税起征点、实施对9级个税级距和级次的调整、来增加工薪阶层收入,同时还将对中小企业,服务性企业,高技术企业实施新的减税政策。 ...
  • 一月 4, 2010 -- 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企业和个人通过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不需进行社团登记的人民团体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
  • 四月 26, 2008 -- 良性化财政与经济需增加公共支出{转}
    即使就事论事,以占GDP的20%左右的财政收入,加上2006年已高达7600亿元的土地出让金,以及其他预算外收入,政府掌握的资源比重明显加大。如今,只有真正增加社保类公共支出,并正视财政收入高增长背后的根源,才能促使经济和财政走向良性运作,并使社会公众真正信服。 ...
  • 二月 11, 2009 -- 中国应当废除农民工制度
    金融危机马上显示农民工的影响力。大量的农民工失去工作,回到家乡,但发现在家乡已经无事可做,因此又回流到城市。更重要的是,很多农民工并非单个的个人,而是家庭。...
  • 四月 22, 2008 -- 阿根廷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启示[转贴]
    阿根廷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启示 就是应防止形成官僚买办的利益集团,为获得腐败利益出卖本国的经济主权,开放过程 中屈服于西方施压和苛刻条件,无视外来竞争对民族工业的强烈冲击,对美国的全球化 、自由化建议言听计从,放弃政府对国际金融资本流通的监管,任凭外资控制银行、证 券等战略行业。阿根廷官僚买办违反本国经济安全法,甚至同国际资本内外勾结并通风 报信,协助跨国银行将巨额存款资金转移海外,导...
  • 四月 28, 2008 -- 布什:退税将帮助美国经济摆脱增长放缓局面
    布什称,这些钱将帮助美国人减轻汽油和食品等商品涨价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也将提振美国经济,有助于拉动美国摆脱经济放缓的局面。...
  • 四月 26, 2009 --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民企?
    按:这又是一起以税案收场的案件,税收犯罪是企业无法逃避的原罪???? 保育钧:宏观调控再不应以所有制划线;民企不要特权,只要平等 【背景】“铁本案”五年后尘埃落定,戴国芳重获自由。 4月17日下午,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下称铁本),以及戴国芳等八人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作出一审宣判。 一审法院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铁本罚金40万元,戴国...
  • 六月 8, 2010 -- Whether or not the taxpayer can use the chargeable tax to make up the losses?
    It is common for the taxpayer that the inspector examined and found the tax arrears. If it is the turnover tax, taxpayer should pay up the tax and the belated payment. But it is a little more complica...

JEBE 中国去向

  1. 包律师
    2009年11月22日21:24 | #1

    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加强对在京非正常上访行为依法处理工作和完善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省联席会议关于完善对在京非正常
    上访人员劝返接回机制和加强依法处理
    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2008年7月1日)

    根据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加强对在京非正常上访行为依法处理工作和完善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中信联发〔2008〕5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对在京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和依法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制定以下实施细则(试行)。

    一、明确工作职责

    做好在京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我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工作以省、市驻京劝返工作组为主;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以公安机关为主;人员稳控以居住地党委政府为主;依法处理上访诉求以事发地党委政府和涉事部门为主;责任追究以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为主。根据中央联席会议要求,成立由省联席办牵头,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省信访局等部门参与的省联席会议协调督导工作组,负责对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完善劝返工作机制

    根据中央联席会议的要求,成立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由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法院、省信访局、省驻京办事处、南昌铁路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省联席会议驻京劝返工作组,与各市联席会议驻京劝返工作组共同负责在京非正常上访劝返工作。

    省市驻京工作组要按照“三个联运工作机制”(化解矛盾,完善协调、教育、稳控三者结合的工作机制;掌握动态,完善源头、途中、北京三地联运的劝返机制;统一指挥,完善省、市、县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的要求,优化力量组合,积极主动做好拦截、劝返和甄别工作,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凡从北京、分流中心接出的非正常上访人员,当地联席会议驻京劝返工作组三小时内接走。超过三小时未接走的,通知当地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超过四小时未接走的,通知当地党委或政府办公室主任;超过五小时未接走的,通知当地联席会议召集人。凡信访事项责任明确的,由责任单位接回;凡“人事分离”的,由户口所在地接回;凡“人户分离”的,由经常居住地接回。

    北京奥运会等敏感期间,省驻京劝返工作组在原基础上增加若干名公安、法院干警(副处级实职以上),加强在京劝返工作。各市、县(市、区)应参照省里的做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强驻京信访工作,健全工作机制,配强工作人员,保证工作用车,提供必要经费,落实相应措施。

    三、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的违法行为

    要建立依法有序的信访秩序。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6年公安部令第88号),对实施违法行为的非正常上访人员,如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居住地公安机关带回依法处理。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及时主动与北京市公安机关做好依法实施拘留、劳动教养等相关证据的提取、衔接移交工作,为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提供证据支持。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整治治安乱点、维护交通秩序执法工作中难点问题及处理的意见》(京公法字〔2006〕385号)的规定,对到北京天安门地区、中南海周边、领导同志住地、外国驻华使馆区等重点地区非正常上访的,可认定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按以下规定处理:对初次实施的,予以登记、训诫,由居住地公安部门发放《非正常上访训诫确认书》(见附件),并建立训诫档案;对再次实施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处以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对第三实施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聚众实施的首要分子,或教唆、引诱他人实施的,初次实施即可直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要加强对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法制教育,明确告知其非正常上访行为违法违规,指出危害和后果,引导其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

    四、加强“事要解决”和人员稳控

    源头稳控是进一步减少群众赴京非正常上访的根本。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网上信访等形式表达诉求,依法有序逐级反映信访问题。要努力把上访群众吸附在当地,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从源头上进一步控制我省群众赴京非正常上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非正常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逐一分析,实行领导包案,逐案落实责任单位、办案人员和解决办法。要把解决问题、思想疏导和人员稳控结合起来,采取多种手段,综合运用各种资源,严格依法按政策化解信访事项。各地对接回的非正常上访人员反映的信访问题,务求做到“四到位”,即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实现案结事了、息访息诉的目标。

    五、强化信息通报工作

    建立和完善非正常上访信息的排查、发现、核实的报送机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反应快捷。各地、各单位重点掌握非正常上访人员动态,重点收集、反馈、处理集体进京非正常上访信息,并及时上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继续实行《在京劝返工作情况日报》制度,同时对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通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每月非正常上访情况汇总分析通报。

    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严格实行非正常上访劝返接回工作考核制度。在对信访人违法行为加大依法处置力度的同时,依据中纪委以及中组部、监察部、国家信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对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凡因工作失职导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规定追究当地党委政府直接责任人或有关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劝返接回不及时、不主动、故意拖延、推卸责任,造成本地非正常上访人员长期滞留待接点的;在劝返接回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非正常上访数量、重复上访数量和倒流率长期居高不下的;对所包的案件中,上访人诉求合理或部分合理,但处理工作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一年内重复去京非正常上访3次以上的;造成恶性上访事件或大规模集体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此外,对10人以上集体赴京非正常上访的县(市、区)实施信访考核“一票否决”。组织部门要把对在京非正常上访的处置工作绩效作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责任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加强督促检查

    省协调督导工作组要根据省联席会议的总体部署,定期开展协调督导工作。当前重点协调督导各市、县、厅局贯彻中信联发〔2008〕5号文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进京非正常上访的处置工作;协调督导领导包案工作;协调督导各地驻京信访工作组按照中联办的要求,及时将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协调督导非正常上访数量较多、工作薄弱的地方尽快扭转被动局面;协调督导各地公安机关对反复进京非正常上访、有严重违法行为、组织煽动串访的重点人员依法严肃处理;协调督导对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信访问题的有关领导、工作人员党纪、政纪的责任追究。协调督导工作组要定期组织有关地方和部门分析信访形势,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把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 目前还没有任何 trackbacks 和 pingbacks.
您必须在 登录 后才能发布评论.

© 2008-2010 税务律师 包向宇 评税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 Copyright notice by Blog Copy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