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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与人权

201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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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来了抢劫犯,一个美国人可以从容地拿出枪来进行射击保护自己的家庭财产,然后在拨打报警电话。而一个中国人在这个情况下,能做什么呢?拿起电话来,拨打110,用颤抖的声音向警察叔叔报警,然后等着抢劫犯把家里洗劫一空。而忙碌的警察叔叔不知什么时候能到,也许他们根本找不到去你家的路。他们通常会在2公里以外拉响警笛向抢劫犯“报警”,以上哪一种方式更能保护你的财产呢?

如果有权自由选择的话,你愿意选择哪一种方式呢?从实效的角度来讲,我愿意选择美国的方式。人权起始于自卫,每一个人都有权保护自己的财产和人身不受侵犯。一个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人,可以用一切手段、穷尽所有的办法去抗争。

连刀者禁的中国人的命运如何呢?

有着5000年文明的中国良民,连持刀权都被禁止了N多年,是否换来了幸福的生活?举国上下都在为“和诣社会”而艰苦卓绝地奋斗着。中国人用自己的遵纪守法为自己书写了一部充满着屈辱的近现代史。看似凶悍的中国武术只有健身和表演的色彩,既不能卫国更无法护家,毫无实战的价值,只适合在摄影机前摆弄身姿。自我感觉“刀枪不入”的义和团无法挡住机关枪里的子  弹。幻觉破灭之后带来懦弱的反弹到无以复加的高度,深深地植入到中国人的性格基因之中。在中国人的传统逻辑里,自己是弱者,自己只不过是别人的财产,不是这个主子的财产,就是那个主子的财产,主子是谁不重要,大清国、日本人、德国人、俄国人、北洋军阀等等,只要他们爱护自己的私有财产、有能力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就是中国人最大的幸运。将自己看作别人财产的中国人没有能力而且没有权力保护自己,保护自己是自己主子的事情。所以中国人在被欺负的时候不会挺身而出,更多的是等待施舍、等待求援、等待保护,很多人都是在等待中屈辱地死去。这已经形成了中国人国民性格的重要的文化基因,并且具有了遗传和复制的能力。

懦弱,不仅仅国民个体性格的重要特质,在此基础上衍生出社会性,并形成了中国专制社会的重要基础,一个没有自卫权的人,能随便对公共事务发言吗?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专制社会的控制手段日臻完善,已经演化成牢不可破的网。在政治制度方面,中国人懦弱性格又为专制提供了充足的理由,而个体的懦弱渐渐演化成一个社会制度的重要基础,中国人需要有人代表他们行使权力,他们需要有人保护他们,需要有人代表他们发言、管理公共事务,需要有人立法、执法、实施暴政。中国人可以接受任何形式、任何肤色的暴政。暴政自然会产生暴民,而在传统中国当权者的眼里,百姓改变现状的想法是政权稳定的最大的敌人,推翻江山的力量往往来自国内而不是国外,是国人而不是洋人,这也是“攘外必先安内”的逻辑基础,而一个解除武装的民族就是一群任人宰割的羊。

中国人拿起枪反抗暴政的时候,往往是绝望时候的最后的选择,中国没有不愿意做奴隶的人们,只有连奴隶也做不得的人。人民在革命成功建立政权后又交出了枪,同时也交出了保护自己的权力,盲目地幻想着手无寸铁地就会过上和平的幸福生活;而美国人是拿着枪建国的,拿着枪生活。在中国持有枪  支是严重犯罪;美国人可以合法持有枪  支,而且是不容侵犯,建国的起点和治国的起点相差甚远!起点不同,终点怎么会相同呢?

美国因持有枪  支给人民带来的伤害与中国的专制制度给人民带来的伤害相比真是微不足道的,在美国,因持枪而发生的偶然的滥杀行为是单独的、个别的,而专制政府伤害人民的行为是制度性、世代相传的,非暴力不可变更的。49年以来的朝鲜战争、对越战争、“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等等,对中华文明的摧残完全是万劫不复的,但中国的民间毫无抵抗力量,毫无保护能力。那些因屈辱致死的人(刘少奇)恰恰生活在自己建立的理想社会中。在强权专制的社会中,谈判对强者来说是多余的步骤,而在暴力对等的基础上谈判才是解决矛盾的重要方式。中华文明历史上的王朝兴衰都是起源于强权暴政而终结于暴民,都是因为长期的专制社会下所形成的强者,肆无忌惮的欺压弱者而引起的轮回。如果有暴君、酷吏死在穷人的枪口下,也能为日益膨胀的社会压力的泄压。一个下定决心为非作歹的暴君、酷吏是没心情听弱民的理由和哀求,只有在听到枪声才能让他冷静,让他反思、让他退却、让他放弃暴政。

保护权利的方式决定保护权利的结果。

一个社会中人人持枪,人人就会平等。禁枪令的结果,是禁止平民持有枪,而暴民总能设法搞到枪。根本无法做到在社会上完全消灭枪的存在,毒  品的大量存在和流通就是最好的例证。其结果是:平民不能合法地拥有和使用枪  支,而暴民却往往能非法地拥有和使用枪  支。而允许持枪的结果是:平民持有枪  支,而暴民也会持有枪  支,这样的社会状况,在权利分配上是公平的。一个社会中,99% 的人中的人是平民,却没有持枪的权利,当1% 的人持枪后就可以当皇帝,整个社会及文明会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当99% 的人把自己的安全置身于1% 的人枪口下,对于1%的人来说就没有效的约束力量,当1%中的多数人因为无知、被蒙蔽、而采取不负责任的行动危及99% 中的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时,怎么办?99%的人的生命和尊严要依赖1% 的人的良知,如同落入狼群的羊祈祷狼对其口下留情。这样的情景在中国近代史上反复的重演,当手拿锄头、棍棒的中国农民面对有枪炮的日本侵略者或专制腐败的统治者时,和羊面对狼的境况一样,除了屈辱的死,别无选择。

禁止人民持枪实际上禁止了什么?

禁止人民持枪,实际上是剥夺人民维护自由和生命的权利,是削弱和剥夺人民的自卫能力和自保能力,将人民置身于暴力之下,也削弱和剥夺人民的自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实际是把人民的生命和尊严、人民的命运和社会前途完全交给暴政。人民没有反抗专制腐败统治的能力,人民也不会有抵抗外来侵略的能力。国内的暴政和国外的暴政有着同样的权力,一只羊不能自保,一群羊同样不能自保,更谈不上相互保护。危难之中,汉奸、卖国贼得以大量出现,只为苟活。狼有时候也会被赶走、被取代、被消灭,但不是羊取代了狼,而是这群狼取代了那群狼,狮子、老虎赶走了狼,而羊群和羊圈就是它们的战利品,它们无需征得羊群的同意。中国的近现代史,是一部被狼群、狮子、老虎们瓜分的历史,国人是因为贫穷和无知而没有自卫的能力,统治者是日本人、德国人、俄国人、大清政府、这个党、那个党等等并不重要。少数暴力持有者垄断和把持本应由人民管理社会和政府的权力后,无需再征得人民的同意,他们乐于看到“羊群”始终处于羊的状态。这是建立专制社会最完美的细胞。人民完全被排除到社会管理之外,只能处于被管理的地位。人民放弃了自卫的能力,也同时放弃了人民管理和监督政府的能力,人民只会对那些冠冕堂皇的“空头支票”沾沾自喜,狼会为羊兑现那些支票吗?人民没有了自卫的权力,自然变成弱民,弱民自然催生暴君,暴君执行暴政,暴政制造暴民,暴民消灭暴君,暴民建立暴政。

自卫权是人格完整的重要部分

持枪权就是自卫权,就是保护自己的权利。自卫是人的尊严的一部分,一个人,战斗而死要比屈辱而死人道的多。持枪的目的是为弱者自保提供公平的机会,让弱者自己有能力保护自己。任何社会中,社会成员之间都存在个人能力之间的天然区别,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也同样会适用于人类社会,中国的传统社会更是具有这个典型的特征。“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是与现代社会文明相违背的,走向文明,就要保护弱者,让弱者有足够的生存机会。有尊严地、像人一样的活着,而不用去当奴隶来乞求生活,更不需要向当权者乞求本属于自己的生活必需品。当代的中国人不应该再被奴役,不应该再骨肉相残,相互敌视,即便以法律的名义也不应该。弱者与强者共同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社会和谐的标志。弱者与强者平等地生活,不需要一个强权的介入,和谐并不意味着必须给强者带上枷锁或者送进监狱。强者的存在恰恰是社会的动力所在,打击他们,不如为他们提供发展的空间,更有利于民族的进步。一个公平的社会、文明的社会、融入世界的民族不应该建立普遍弱者的基础之上。

另 一个选择就是要提升弱者的自卫能力。有人有天生的攻击能力,有人没有天生的攻击力,枪,弥补了弱者的短处。如同狼吃羊的故事所提示的,狼吃羊只需要一个理由,这个理由就是因为狼饿了,而不是羊犯的错误。而这个时候羊何以自保?羊没有攻击的天性,不仅仅是因为它不吃肉,也因为它没有攻击的欲望。如果羊持有枪,那狼还会无理由攻击羊吗?我相信狼面对一只持枪的羊时,它会收敛一些,即使狼也持有一只枪,也不会轻意去攻击一只同样持有一只枪的羊。枪只是一种工具,这一点与刀的功能一样。只不过,枪比刀更有威力,更有隐蔽性,更容易操作。平等持枪,使弱者与强者处于相同的地位,迫使强者不敢去对弱者实施攻击,弱者自卫能力的提升,就是遏制强者的攻击性的良药,促使他们放弃暴力。这也是世界上许多弱小国家苦苦寻求核武器的理由,只是威慑,而不是使用。

之所以把持枪权定义为自保权的首先是因为人和人之间的攻击性和攻击的热情会因为双方均拥有持枪权而相互抵销。在弱者没有自卫能力的时候,强弱双方发生争执的时候,强者不会首先选择讲道理,那是弱者的选择。人人持枪,使强者与弱者在同一起点上进行竞争,胜者不是因为天生的强壮,而是后天的技巧。技巧的竞争相对于体力的竞争还是公平的,因为弱者增加了机会。由于中国平民没有任何反抗能力,为恶人作恶提供了完美的环境,违法的成本太低,执法的难度太大,维权的成本太高,所以客观形成了鼓励人人作恶。狼为什么不会互相攻击狼群里的其他成员呢?因为对方也会用牙平等地还击。从美国的经验看,持有枪  支的人才能懂得生命的可贵,法治的意义,才会理性思考暴力的后果,才会选择实施暴力的对象和时机,才会选择如何限制暴力的使用。有自卫权和自卫能力的人的人格才是完整的、坚强的,这是人们的自立精神、自助精神、自治精神、反抗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人格基础。

即使限制枪,也不会限制住狼攻击羊,只会限制羊反抗的能力,使羊处于完全不设防的状态,世代处于一种奴隶、俘虏的状态。因为狼和羊处在起点的不平等,狼天生就有攻击能力,因而也有攻击的欲望,这是一种原始的不平等。而“羊”持有枪之后,“狼”只会和“持枪的羊”就共存,“狼”就会控制自己攻击的欲望,这不是因为善良,这是因为恐惧,这种恐惧比将它关进监狱、判处死刑要有效的多。在此基础上,社会寻求一种动态的平等、政治的平等。

公民普遍有持枪的权利,这意味着任何人、任何组织包括政府和军警都没有垄断使用暴力的特权。能够有效地降低警察的出警成本。广泛地防止有枪的人滥用枪  支,当人们在生活中突然遇到暴力威胁而公共安全体系不能及时发挥作用时,可以增强人们的自保自卫的信心和能力;当老弱病残者遭到强者侵害时,有助减少强者的优势,增加老弱病残者的反抗能力和信心。

政治,应该让什么人流血?

在社会中,总有人要为社会流血,在政治生活中应该让什么人流血呢?当政治家是自愿的,而当百姓是被迫的。从美国的历史来看,有多位总统和政治人物死在枪口之下,林肯、肯尼迪、马丁.路德.金、米尔克,民国时期的中国也不例外,频繁上演着针对政治人物的枪击案。但真正对政治进程有影响的是那些政治人物,他们不是因为个人的恩怨而被枪杀,他们也没有被丧心病狂的精神障碍的人所误杀,有些遭人痛恨的人必须被枪杀。但政治家们是在为社会的发展而流血,流政治家的血总好于流平民百姓的血。政治本身就是公共的事务,为政治流血就是为人民流血,总要好于为专制流血。因为民主而流政治家的血比为专制而流平民的血文明得多。中国历史上的发生的一切动乱,如果有矛盾的领导人之间互相用枪自行解决纷争,要比发动人民群众、不名真相的学生参与“打、砸、抢、烧、杀”的代价要小得多。

社会是否会因为持枪而天下大乱?

社会动乱的原因不是因为持枪而是因为贫富矛盾无法调合,或者说是穷人无法生活,而不是富人富可敌国。看看矛盾重重而繁荣和谐的美国,每天都在上演各种各样的冲突,如资本家和工人的冲突、政府与民众的冲突、警匪冲突、种族矛盾、持枪与禁枪的冲突等等,这些矛盾和冲突,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冲突”,矛盾和冲突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民众认可冲突解决的程序,有冲突解决的途径,人民可以发起冲突,也可以结束冲突。社会冲突并不可怕,冲突只能消除社会发展的隐患,为社会和谐稳定带来建设性。而对于没有冲突解决程序和渠道的社会,冲突才有可能带来破坏性。但美国少见“贫富冲突”,这主要是归因于美国的社会制度是建立在机会公平的基础上,而不将财产平均做为社会目标。美国是世界上贫富最悬殊的国家之一,穷者沿街乞讨,富者则可敌国,贫富的境遇取决于个人的努力。而且美国的民选政府通过高税收等手段从富人手中收集到的社会财富,用于为穷人提供基本的生存保障之上。还有美国富人阶层因为“恐惧”被迫养成了“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国的穷人们也欣然接受了富人的慷慨。所以贫富矛盾,没有激化到敌我矛盾的地步,富人必须照顾穷人的生活,帮助穷人建立基本生活,富人和穷人得以共存于一面国旗之下。富人不会因为持有财富而拥有政治上的特权,也不会因为持有财富而欺压穷人。穷人因为可以无偿得到基本的的生活保障,他们没有被压迫的感受,他们不需要为了生存而出卖身体和人身自由。所以社会财富有合理的流向和用途,谁持有财富变得无足轻重,这种持有财富的理念构成了美国人社会观念的一部分。有这种类型的政治体制,不用担心人民拥有枪  支,即使有坦克又何妨呢?所以,6月28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芝加哥的一项 手  枪禁令违反宪法,源于对自身政治制度的信心。社会动乱的原因不是因为持有枪,社会的动乱是政权失去威信的结果,而不是政权失去威信的原因。社会民众不相信自己的国家体制能够带来安宁的生活,自然会产生不满,而不满是要通过平等谈判来寻找解决的方式,而不是互相暴力压制,进而以暴制暴,结果会怎么样呢?“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中国的现实与未来

而现实社会中,只有歹徒有枪,所以只有歹徒才可以为所欲为,即使是由良民来充当的警察也没有配上一只手  枪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仅仅没有枪,很多大腹便便的警察叔叔甚至没有使用过枪,因为警察一旦配上手  枪,他的个人素质都不能保护枪的安全,这样的警察怎么来保护别人呢?近年发生的袭警案的结果,充分展示了警察的业务素质和实力。中国的恶人作恶,鲜有对无辜的人下手,更鲜有对无知的孩童下手的,近来如此惨绝人寰的血案竟也频繁发生。枪  支是社会混乱的原因吗?肯定不是,枪能做到的,刀也能做到,各地发生滥杀孩童的悲惨事件,难到要把家里的菜刀也没收吗?每年因为车祸而死亡的中国人有多少?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这一“荣誉头衔”至2009年已蝉联十年之久。中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汽车保有量的百分之三,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百分之十六。富士康的工厂里连续发生工人自杀的事件,资本家、地方政府、工会都认为与自己无关,中国的和谐必须要流平民的血吗?

自卫权是与生俱来的

持枪权不是一种国家赋予的权利,也不应该是某个执政者恩赐。它本身就是一种自然人的自我保护的方式,它不需要以法律的名义被赋予。

我国的《宪法》是财产的保护要详细和负责任的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等等”无论私有财产还是公共财产都是国家保护的,而对于公民而言,国家是什么呢?是警察吗?还是市长、县长?他们的工作规律比美国总统都神秘。在没有敌国入侵的时候,谁来尽这种保护的义务,谁有这样的能力来行使?如果财产持有人都没有能力来保护,有什么权力是不可侵犯的?而侵犯人民财产权的恰恰不是X帝国主义国家,也不是什么恐怖分子,恰恰能看到保护者的人影,他们也是禁枪行为的受益者,他们有时候也是同伙或者“保护伞”。中国人面临的问题是:人民是否有自卫的权利?如何保护我们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人当然想到了法律、宪法条款。大喊着拿起法律武器的人还有什么本事呢?如果法律是武器的话,中国历史上怎么会有那么多屈辱的条约呢?人的权利不是用嘴来保护的,让人们喊着“打倒日本法西斯”去死。这种自欺欺人的方法应该为人所唾弃。

经常从网络上看到人们呼吁政治改革,和中国的宪政改革,对中国的法治社会可以用顺口溜描述的更贴切:有宪法没有宪政,有自由没有民主,有法律没有法治。学者们一谈到中国人的人权问题都要将产权保护和法律保障做为给中国开出的药方。而近期的大案更让人清醒,中国离法治社会究竟有多远?中国人需要什么样的法治呢?什么样的宪政?西方的先贤没有给出答案,忙着摸石头的执政者也没有在有限制时间内为14亿人民摸到下一块石头,他们更多的时间在思考着自己的下一块石头在哪,而不是中华民族的石头在什么地方。

执政党断言西方的民主不适合中国,但我们有着西方民主政治的基本结构,我们缺少的是西方社会的基本要素:完整人格的公民。由完整人格的公民建立起来的政治体制,叫什么名字又何妨?关于自卫权,美国的《权利法案》是这样描述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如此简明扼要,人民持有武器的权利并不是国家赋予的,而是,即使以国家的名义也不可侵犯人民的持枪权。只有暴君、酷吏,准备对弱者施暴的人才会限制人民拥有枪  支。中国人不仅仅是不会使用枪来保护自己,而且不会使用原始的刀来保护自己,这样的中国人只会生产和创造,背着吃苦耐劳的好名声,而没有政治权利可言。

中国的未来

中国的未来取决于中国人的未来,抛开国家、政党、政府不论,看一看中国人是如何从近代走过来的,100年前,中国人在’“西方列强”枪炮驱赶下无奈的进入了20世纪。之后,经过百年的混战、动荡后中国人被欧美强国拖着,又一次在万般无奈的状态下进入了21世纪。现在离下一个世纪的到来还有90年的时间,中国人该如何走向下一个世纪?是不是该有一张路线图供参考了?看一看当今社会的状况,中国社会是什么属性?可能没人知道,庞大的人口、广阔的地域,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不同利益集团,这些集团对内寻求稳定,对外寻求更大的生存空间。如果将时间确定在某一时点上看中国的时候,你会发现中国人的生存状态涵盖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所有形态。所以举出任何一个词描述中国都是错的,没有一个词可以在同一时间解释所有的人的生存状况。而中国的社会又是动态的,有的人有时候有人权,有的人有时候没有人权,如果让一个中国人评价自己的状态,却都感到不满,都认为自己的权利被无端侵犯过。

而中国社会是由每一个中国人自愿的或被迫组成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石头,下一块石头在哪?没人知道,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幸运地摸到属于自己的石头,为了生存,那些没有石头的、不幸的人只能争夺别人的石头。而站上石头的人该如何保护自己的石头,是自己舍身跳进河里?还是和别人共享一块石头?这些问题应该由每个人自行解决,而不能幻想由公权力介入每一个利益之争,单纯靠执政者强力介入个案的解决是不现实,在利益面前,谁会是真正公正的第三方?强力手段将随着威信的减弱而逐渐耗尽。人是社会的基本要素,人权始于自卫意识,政治权利始于自由表达。社会的形态取决于个体的认知度,而国家政治更是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的基础之上。人权的内容不能定义,社会权利就无法确定,政治权利如何实现更是奢谈。大清皇帝退位时,中国人还在,袁世凯称帝时中国人还在,张勋复辟时,中国人还在…..。中国历史是不会被人为切断的,中国社会有着极强的修复能力,无论以任何姿态,中国人应该能走进下一个世纪,但愿中国人能自愿地、自信地走进下一个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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