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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与宪政’ 分类的存档

比较中、印两国企业家[wsj]

201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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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 Streeter

过去几年对比中国和印度经济环境的评论性文章并不少见,这两个国家同时出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企业家阶层的崛起。但对于这两个国家的企业家是如何思考的以及他们决策和行动的背后动机,我们却知之甚少。最近英国调查公司YouGov对中、印两国4,000多位企业家、企业经理和梦想成为企业家的人进行了一次调查,由英国智库列格坦研究所(Legatum Institute)近日公布的调查结果,使外界得以一窥这两个国家企业家阶层的各自状况,并将一些问题摆在了决策者和投资者面前。

这两个国家的企业家都很看好未来。近一半的受访者认为,他们的社会较10年前更欢迎企业活动,印度和中国分别只有25%和33%的受访者认为,全球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了新企业的前景。多数人相信,未来五年他们的生活将大为改善。

但在对经济的乐观之外,两种不同的企业家精神也显现了出来。中、印两国企业家创办企业的动机首先就有不同。当被问到主要的创业动机时,绝大多数印度企业家说是“想成为自己的老板”,而多数中国人的回答是为了挣更多钱。在这方面印度创业者与西方模式更像,考夫曼基金会(Kauffman Foundation)去年的研究显示,当美国创业者提及创业的主要原因时,他们更喜欢说“想拥有自己的公司”,而不是“想积累自己的财富”。

当被问及激励他们决定创业的其他原因时,近一半的中国创业者给出的答案都与国家扶持企业发展的努力有关,而在印度只有9%的受访者这样说。中国23%的创业者表示,他们在学校或大学学习的东西促使他们作出了创业决定,这想必是政府利用大学推动创业精神的结果。中国企业主提及政府采取的亲商措施或媒体(在中国媒体是国家控制的)所传达亲商信息的频率,是印度企业主的三倍。

印度企业家更能得到亲属和周围人士的支持。21%的印度受访者说,家庭期望是他们企业家精神的源泉,而中国受访者中只有9%这样说,27%的印度受访者说他们从所结识的其他企业家那里获得过激励,在中国受访者中这一比例为18%。

中、印两国企业家在激励和动机方面的差异体现在许多方面。印度依赖亲戚关系的创业模式在企业融资中就有体现,49%的印度企业主依赖家族资源创业,中国创业者中只有25%的人这样做。中国企业家更依赖银行,其中49%的人从银行贷款,印度企业家中的这一比例为27%。在对举债和获得投资等传统融资方式的利用方面,印度企业家的使用率只是中国企业家的一半。这一现象引发了一些可进一步研究的有趣问题。比如,印度企业家会因为知道自己一旦创业失败就将伤及朋友和家族、而非某个非亲非故的银行,从而在创业前更加小心地研究自己的商业模式吗?中资银行在提供贷款前,是否能像印度家庭一样仔细评估创业想法的商业价值呢?

在罗列影响创业的重要因素时,印度创业者认为与获得融资差不多一样重要的,是创新和在困境面前承受风险的能力等个人内在品质。而对中国创业者来说,获得信息和知识比创造力更为重要。这暗示中国创业者认为商业上的成功有赖于知晓并利用外部市场环境,而印度创业者认为成功源于适应不断变化环境的内在能力。

中、印两国企业家在看待自身与外部政策环境的关系方面也有很大不同。印度81%的企业主说,要想获得商业成功,重要的是有能力找到并改进可绕开限制性法规和制度的方法。而中国93%的企业主说,必要的关系网(主要是与政府的关系)对他们的商业成功有重要作用。概括地说,有有事业心的印度人相信,即使没有国家的支持,他们也能成功,而中国有事业心的人则认为,他们的成功与政府有直接关系。

调查结果对于在发展中国家如何支持创业有借鉴作用。我们的调查目前显示,印度的企业家精神具有一种可持续性,而中国在这方面则不那么明显。由于印度企业家往往是在政府和金融机构运转不良的环境下获得成功的,因此他们形成了一种独立而勇于试验的禀性,我们有理由推断,如果印度减少对企业的种种羁绊并清除腐败,印度的企业家阶层将获得更大成功。而在中国,如果政府行为不再足以造就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的企业家,我们不清楚将会是怎样一种局面。

(编者按:本文作者Ryan Streeter是伦敦列格坦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

纳税人的常识

“枪”与人权

201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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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来了抢劫犯,一个美国人可以从容地拿出枪来进行射击保护自己的家庭财产,然后在拨打报警电话。而一个中国人在这个情况下,能做什么呢?拿起电话来,拨打110,用颤抖的声音向警察叔叔报警,然后等着抢劫犯把家里洗劫一空。而忙碌的警察叔叔不知什么时候能到,也许他们根本找不到去你家的路。他们通常会在2公里以外拉响警笛向抢劫犯“报警”,以上哪一种方式更能保护你的财产呢?

如果有权自由选择的话,你愿意选择哪一种方式呢?从实效的角度来讲,我愿意选择美国的方式。人权起始于自卫,每一个人都有权保护自己的财产和人身不受侵犯。一个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人,可以用一切手段、穷尽所有的办法去抗争。

连刀者禁的中国人的命运如何呢?

有着5000年文明的中国良民,连持刀权都被禁止了N多年,是否换来了幸福的生活?举国上下都在为“和诣社会”而艰苦卓绝地奋斗着。中国人用自己的遵纪守法为自己书写了一部充满着屈辱的近现代史。看似凶悍的中国武术只有健身和表演的色彩,既不能卫国更无法护家,毫无实战的价值,只适合在摄影机前摆弄身姿。自我感觉“刀枪不入”的义和团无法挡住机关枪里的子  弹。幻觉破灭之后带来懦弱的反弹到无以复加的高度,深深地植入到中国人的性格基因之中。在中国人的传统逻辑里,自己是弱者,自己只不过是别人的财产,不是这个主子的财产,就是那个主子的财产,主子是谁不重要,大清国、日本人、德国人、俄国人、北洋军阀等等,只要他们爱护自己的私有财产、有能力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就是中国人最大的幸运。将自己看作别人财产的中国人没有能力而且没有权力保护自己,保护自己是自己主子的事情。所以中国人在被欺负的时候不会挺身而出,更多的是等待施舍、等待求援、等待保护,很多人都是在等待中屈辱地死去。这已经形成了中国人国民性格的重要的文化基因,并且具有了遗传和复制的能力。

懦弱,不仅仅国民个体性格的重要特质,在此基础上衍生出社会性,并形成了中国专制社会的重要基础,一个没有自卫权的人,能随便对公共事务发言吗?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专制社会的控制手段日臻完善,已经演化成牢不可破的网。在政治制度方面,中国人懦弱性格又为专制提供了充足的理由,而个体的懦弱渐渐演化成一个社会制度的重要基础,中国人需要有人代表他们行使权力,他们需要有人保护他们,需要有人代表他们发言、管理公共事务,需要有人立法、执法、实施暴政。中国人可以接受任何形式、任何肤色的暴政。暴政自然会产生暴民,而在传统中国当权者的眼里,百姓改变现状的想法是政权稳定的最大的敌人,推翻江山的力量往往来自国内而不是国外,是国人而不是洋人,这也是“攘外必先安内”的逻辑基础,而一个解除武装的民族就是一群任人宰割的羊。

中国人拿起枪反抗暴政的时候,往往是绝望时候的最后的选择,中国没有不愿意做奴隶的人们,只有连奴隶也做不得的人。人民在革命成功建立政权后又交出了枪,同时也交出了保护自己的权力,盲目地幻想着手无寸铁地就会过上和平的幸福生活;而美国人是拿着枪建国的,拿着枪生活。在中国持有枪  支是严重犯罪;美国人可以合法持有枪  支,而且是不容侵犯,建国的起点和治国的起点相差甚远!起点不同,终点怎么会相同呢?

美国因持有枪  支给人民带来的伤害与中国的专制制度给人民带来的伤害相比真是微不足道的,在美国,因持枪而发生的偶然的滥杀行为是单独的、个别的,而专制政府伤害人民的行为是制度性、世代相传的,非暴力不可变更的。49年以来的朝鲜战争、对越战争、“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等等,对中华文明的摧残完全是万劫不复的,但中国的民间毫无抵抗力量,毫无保护能力。那些因屈辱致死的人(刘少奇)恰恰生活在自己建立的理想社会中。在强权专制的社会中,谈判对强者来说是多余的步骤,而在暴力对等的基础上谈判才是解决矛盾的重要方式。中华文明历史上的王朝兴衰都是起源于强权暴政而终结于暴民,都是因为长期的专制社会下所形成的强者,肆无忌惮的欺压弱者而引起的轮回。如果有暴君、酷吏死在穷人的枪口下,也能为日益膨胀的社会压力的泄压。一个下定决心为非作歹的暴君、酷吏是没心情听弱民的理由和哀求,只有在听到枪声才能让他冷静,让他反思、让他退却、让他放弃暴政。

保护权利的方式决定保护权利的结果。

一个社会中人人持枪,人人就会平等。禁枪令的结果,是禁止平民持有枪,而暴民总能设法搞到枪。根本无法做到在社会上完全消灭枪的存在,毒  品的大量存在和流通就是最好的例证。其结果是:平民不能合法地拥有和使用枪  支,而暴民却往往能非法地拥有和使用枪  支。而允许持枪的结果是:平民持有枪  支,而暴民也会持有枪  支,这样的社会状况,在权利分配上是公平的。一个社会中,99% 的人中的人是平民,却没有持枪的权利,当1% 的人持枪后就可以当皇帝,整个社会及文明会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当99% 的人把自己的安全置身于1% 的人枪口下,对于1%的人来说就没有效的约束力量,当1%中的多数人因为无知、被蒙蔽、而采取不负责任的行动危及99% 中的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时,怎么办?99%的人的生命和尊严要依赖1% 的人的良知,如同落入狼群的羊祈祷狼对其口下留情。这样的情景在中国近代史上反复的重演,当手拿锄头、棍棒的中国农民面对有枪炮的日本侵略者或专制腐败的统治者时,和羊面对狼的境况一样,除了屈辱的死,别无选择。

禁止人民持枪实际上禁止了什么?

禁止人民持枪,实际上是剥夺人民维护自由和生命的权利,是削弱和剥夺人民的自卫能力和自保能力,将人民置身于暴力之下,也削弱和剥夺人民的自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实际是把人民的生命和尊严、人民的命运和社会前途完全交给暴政。人民没有反抗专制腐败统治的能力,人民也不会有抵抗外来侵略的能力。国内的暴政和国外的暴政有着同样的权力,一只羊不能自保,一群羊同样不能自保,更谈不上相互保护。危难之中,汉奸、卖国贼得以大量出现,只为苟活。狼有时候也会被赶走、被取代、被消灭,但不是羊取代了狼,而是这群狼取代了那群狼,狮子、老虎赶走了狼,而羊群和羊圈就是它们的战利品,它们无需征得羊群的同意。中国的近现代史,是一部被狼群、狮子、老虎们瓜分的历史,国人是因为贫穷和无知而没有自卫的能力,统治者是日本人、德国人、俄国人、大清政府、这个党、那个党等等并不重要。少数暴力持有者垄断和把持本应由人民管理社会和政府的权力后,无需再征得人民的同意,他们乐于看到“羊群”始终处于羊的状态。这是建立专制社会最完美的细胞。人民完全被排除到社会管理之外,只能处于被管理的地位。人民放弃了自卫的能力,也同时放弃了人民管理和监督政府的能力,人民只会对那些冠冕堂皇的“空头支票”沾沾自喜,狼会为羊兑现那些支票吗?人民没有了自卫的权力,自然变成弱民,弱民自然催生暴君,暴君执行暴政,暴政制造暴民,暴民消灭暴君,暴民建立暴政。

自卫权是人格完整的重要部分

持枪权就是自卫权,就是保护自己的权利。自卫是人的尊严的一部分,一个人,战斗而死要比屈辱而死人道的多。持枪的目的是为弱者自保提供公平的机会,让弱者自己有能力保护自己。任何社会中,社会成员之间都存在个人能力之间的天然区别,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也同样会适用于人类社会,中国的传统社会更是具有这个典型的特征。“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是与现代社会文明相违背的,走向文明,就要保护弱者,让弱者有足够的生存机会。有尊严地、像人一样的活着,而不用去当奴隶来乞求生活,更不需要向当权者乞求本属于自己的生活必需品。当代的中国人不应该再被奴役,不应该再骨肉相残,相互敌视,即便以法律的名义也不应该。弱者与强者共同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社会和谐的标志。弱者与强者平等地生活,不需要一个强权的介入,和谐并不意味着必须给强者带上枷锁或者送进监狱。强者的存在恰恰是社会的动力所在,打击他们,不如为他们提供发展的空间,更有利于民族的进步。一个公平的社会、文明的社会、融入世界的民族不应该建立普遍弱者的基础之上。

另 一个选择就是要提升弱者的自卫能力。有人有天生的攻击能力,有人没有天生的攻击力,枪,弥补了弱者的短处。如同狼吃羊的故事所提示的,狼吃羊只需要一个理由,这个理由就是因为狼饿了,而不是羊犯的错误。而这个时候羊何以自保?羊没有攻击的天性,不仅仅是因为它不吃肉,也因为它没有攻击的欲望。如果羊持有枪,那狼还会无理由攻击羊吗?我相信狼面对一只持枪的羊时,它会收敛一些,即使狼也持有一只枪,也不会轻意去攻击一只同样持有一只枪的羊。枪只是一种工具,这一点与刀的功能一样。只不过,枪比刀更有威力,更有隐蔽性,更容易操作。平等持枪,使弱者与强者处于相同的地位,迫使强者不敢去对弱者实施攻击,弱者自卫能力的提升,就是遏制强者的攻击性的良药,促使他们放弃暴力。这也是世界上许多弱小国家苦苦寻求核武器的理由,只是威慑,而不是使用。

之所以把持枪权定义为自保权的首先是因为人和人之间的攻击性和攻击的热情会因为双方均拥有持枪权而相互抵销。在弱者没有自卫能力的时候,强弱双方发生争执的时候,强者不会首先选择讲道理,那是弱者的选择。人人持枪,使强者与弱者在同一起点上进行竞争,胜者不是因为天生的强壮,而是后天的技巧。技巧的竞争相对于体力的竞争还是公平的,因为弱者增加了机会。由于中国平民没有任何反抗能力,为恶人作恶提供了完美的环境,违法的成本太低,执法的难度太大,维权的成本太高,所以客观形成了鼓励人人作恶。狼为什么不会互相攻击狼群里的其他成员呢?因为对方也会用牙平等地还击。从美国的经验看,持有枪  支的人才能懂得生命的可贵,法治的意义,才会理性思考暴力的后果,才会选择实施暴力的对象和时机,才会选择如何限制暴力的使用。有自卫权和自卫能力的人的人格才是完整的、坚强的,这是人们的自立精神、自助精神、自治精神、反抗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人格基础。

即使限制枪,也不会限制住狼攻击羊,只会限制羊反抗的能力,使羊处于完全不设防的状态,世代处于一种奴隶、俘虏的状态。因为狼和羊处在起点的不平等,狼天生就有攻击能力,因而也有攻击的欲望,这是一种原始的不平等。而“羊”持有枪之后,“狼”只会和“持枪的羊”就共存,“狼”就会控制自己攻击的欲望,这不是因为善良,这是因为恐惧,这种恐惧比将它关进监狱、判处死刑要有效的多。在此基础上,社会寻求一种动态的平等、政治的平等。

公民普遍有持枪的权利,这意味着任何人、任何组织包括政府和军警都没有垄断使用暴力的特权。能够有效地降低警察的出警成本。广泛地防止有枪的人滥用枪  支,当人们在生活中突然遇到暴力威胁而公共安全体系不能及时发挥作用时,可以增强人们的自保自卫的信心和能力;当老弱病残者遭到强者侵害时,有助减少强者的优势,增加老弱病残者的反抗能力和信心。

政治,应该让什么人流血?

在社会中,总有人要为社会流血,在政治生活中应该让什么人流血呢?当政治家是自愿的,而当百姓是被迫的。从美国的历史来看,有多位总统和政治人物死在枪口之下,林肯、肯尼迪、马丁.路德.金、米尔克,民国时期的中国也不例外,频繁上演着针对政治人物的枪击案。但真正对政治进程有影响的是那些政治人物,他们不是因为个人的恩怨而被枪杀,他们也没有被丧心病狂的精神障碍的人所误杀,有些遭人痛恨的人必须被枪杀。但政治家们是在为社会的发展而流血,流政治家的血总好于流平民百姓的血。政治本身就是公共的事务,为政治流血就是为人民流血,总要好于为专制流血。因为民主而流政治家的血比为专制而流平民的血文明得多。中国历史上的发生的一切动乱,如果有矛盾的领导人之间互相用枪自行解决纷争,要比发动人民群众、不名真相的学生参与“打、砸、抢、烧、杀”的代价要小得多。

社会是否会因为持枪而天下大乱?

社会动乱的原因不是因为持枪而是因为贫富矛盾无法调合,或者说是穷人无法生活,而不是富人富可敌国。看看矛盾重重而繁荣和谐的美国,每天都在上演各种各样的冲突,如资本家和工人的冲突、政府与民众的冲突、警匪冲突、种族矛盾、持枪与禁枪的冲突等等,这些矛盾和冲突,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冲突”,矛盾和冲突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民众认可冲突解决的程序,有冲突解决的途径,人民可以发起冲突,也可以结束冲突。社会冲突并不可怕,冲突只能消除社会发展的隐患,为社会和谐稳定带来建设性。而对于没有冲突解决程序和渠道的社会,冲突才有可能带来破坏性。但美国少见“贫富冲突”,这主要是归因于美国的社会制度是建立在机会公平的基础上,而不将财产平均做为社会目标。美国是世界上贫富最悬殊的国家之一,穷者沿街乞讨,富者则可敌国,贫富的境遇取决于个人的努力。而且美国的民选政府通过高税收等手段从富人手中收集到的社会财富,用于为穷人提供基本的生存保障之上。还有美国富人阶层因为“恐惧”被迫养成了“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国的穷人们也欣然接受了富人的慷慨。所以贫富矛盾,没有激化到敌我矛盾的地步,富人必须照顾穷人的生活,帮助穷人建立基本生活,富人和穷人得以共存于一面国旗之下。富人不会因为持有财富而拥有政治上的特权,也不会因为持有财富而欺压穷人。穷人因为可以无偿得到基本的的生活保障,他们没有被压迫的感受,他们不需要为了生存而出卖身体和人身自由。所以社会财富有合理的流向和用途,谁持有财富变得无足轻重,这种持有财富的理念构成了美国人社会观念的一部分。有这种类型的政治体制,不用担心人民拥有枪  支,即使有坦克又何妨呢?所以,6月28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芝加哥的一项 手  枪禁令违反宪法,源于对自身政治制度的信心。社会动乱的原因不是因为持有枪,社会的动乱是政权失去威信的结果,而不是政权失去威信的原因。社会民众不相信自己的国家体制能够带来安宁的生活,自然会产生不满,而不满是要通过平等谈判来寻找解决的方式,而不是互相暴力压制,进而以暴制暴,结果会怎么样呢?“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中国的现实与未来

而现实社会中,只有歹徒有枪,所以只有歹徒才可以为所欲为,即使是由良民来充当的警察也没有配上一只手  枪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仅仅没有枪,很多大腹便便的警察叔叔甚至没有使用过枪,因为警察一旦配上手  枪,他的个人素质都不能保护枪的安全,这样的警察怎么来保护别人呢?近年发生的袭警案的结果,充分展示了警察的业务素质和实力。中国的恶人作恶,鲜有对无辜的人下手,更鲜有对无知的孩童下手的,近来如此惨绝人寰的血案竟也频繁发生。枪  支是社会混乱的原因吗?肯定不是,枪能做到的,刀也能做到,各地发生滥杀孩童的悲惨事件,难到要把家里的菜刀也没收吗?每年因为车祸而死亡的中国人有多少?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这一“荣誉头衔”至2009年已蝉联十年之久。中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汽车保有量的百分之三,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百分之十六。富士康的工厂里连续发生工人自杀的事件,资本家、地方政府、工会都认为与自己无关,中国的和谐必须要流平民的血吗?

自卫权是与生俱来的

持枪权不是一种国家赋予的权利,也不应该是某个执政者恩赐。它本身就是一种自然人的自我保护的方式,它不需要以法律的名义被赋予。

我国的《宪法》是财产的保护要详细和负责任的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等等”无论私有财产还是公共财产都是国家保护的,而对于公民而言,国家是什么呢?是警察吗?还是市长、县长?他们的工作规律比美国总统都神秘。在没有敌国入侵的时候,谁来尽这种保护的义务,谁有这样的能力来行使?如果财产持有人都没有能力来保护,有什么权力是不可侵犯的?而侵犯人民财产权的恰恰不是X帝国主义国家,也不是什么恐怖分子,恰恰能看到保护者的人影,他们也是禁枪行为的受益者,他们有时候也是同伙或者“保护伞”。中国人面临的问题是:人民是否有自卫的权利?如何保护我们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人当然想到了法律、宪法条款。大喊着拿起法律武器的人还有什么本事呢?如果法律是武器的话,中国历史上怎么会有那么多屈辱的条约呢?人的权利不是用嘴来保护的,让人们喊着“打倒日本法西斯”去死。这种自欺欺人的方法应该为人所唾弃。

经常从网络上看到人们呼吁政治改革,和中国的宪政改革,对中国的法治社会可以用顺口溜描述的更贴切:有宪法没有宪政,有自由没有民主,有法律没有法治。学者们一谈到中国人的人权问题都要将产权保护和法律保障做为给中国开出的药方。而近期的大案更让人清醒,中国离法治社会究竟有多远?中国人需要什么样的法治呢?什么样的宪政?西方的先贤没有给出答案,忙着摸石头的执政者也没有在有限制时间内为14亿人民摸到下一块石头,他们更多的时间在思考着自己的下一块石头在哪,而不是中华民族的石头在什么地方。

执政党断言西方的民主不适合中国,但我们有着西方民主政治的基本结构,我们缺少的是西方社会的基本要素:完整人格的公民。由完整人格的公民建立起来的政治体制,叫什么名字又何妨?关于自卫权,美国的《权利法案》是这样描述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如此简明扼要,人民持有武器的权利并不是国家赋予的,而是,即使以国家的名义也不可侵犯人民的持枪权。只有暴君、酷吏,准备对弱者施暴的人才会限制人民拥有枪  支。中国人不仅仅是不会使用枪来保护自己,而且不会使用原始的刀来保护自己,这样的中国人只会生产和创造,背着吃苦耐劳的好名声,而没有政治权利可言。

中国的未来

中国的未来取决于中国人的未来,抛开国家、政党、政府不论,看一看中国人是如何从近代走过来的,100年前,中国人在’“西方列强”枪炮驱赶下无奈的进入了20世纪。之后,经过百年的混战、动荡后中国人被欧美强国拖着,又一次在万般无奈的状态下进入了21世纪。现在离下一个世纪的到来还有90年的时间,中国人该如何走向下一个世纪?是不是该有一张路线图供参考了?看一看当今社会的状况,中国社会是什么属性?可能没人知道,庞大的人口、广阔的地域,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不同利益集团,这些集团对内寻求稳定,对外寻求更大的生存空间。如果将时间确定在某一时点上看中国的时候,你会发现中国人的生存状态涵盖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所有形态。所以举出任何一个词描述中国都是错的,没有一个词可以在同一时间解释所有的人的生存状况。而中国的社会又是动态的,有的人有时候有人权,有的人有时候没有人权,如果让一个中国人评价自己的状态,却都感到不满,都认为自己的权利被无端侵犯过。

而中国社会是由每一个中国人自愿的或被迫组成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石头,下一块石头在哪?没人知道,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幸运地摸到属于自己的石头,为了生存,那些没有石头的、不幸的人只能争夺别人的石头。而站上石头的人该如何保护自己的石头,是自己舍身跳进河里?还是和别人共享一块石头?这些问题应该由每个人自行解决,而不能幻想由公权力介入每一个利益之争,单纯靠执政者强力介入个案的解决是不现实,在利益面前,谁会是真正公正的第三方?强力手段将随着威信的减弱而逐渐耗尽。人是社会的基本要素,人权始于自卫意识,政治权利始于自由表达。社会的形态取决于个体的认知度,而国家政治更是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的基础之上。人权的内容不能定义,社会权利就无法确定,政治权利如何实现更是奢谈。大清皇帝退位时,中国人还在,袁世凯称帝时中国人还在,张勋复辟时,中国人还在…..。中国历史是不会被人为切断的,中国社会有着极强的修复能力,无论以任何姿态,中国人应该能走进下一个世纪,但愿中国人能自愿地、自信地走进下一个世纪。

中国去向

美刊:中国很难成为超级大国

201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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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福布斯》杂志网站6月8日文章】题:中国还不是超级大国(作者 海伦·王)美国有很多人认为,中国已经是一个超级大国了,或者很快会成为超级大国。中国的确正在变成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我认为中国不是一个超级大国,我甚至怀疑它会不会成为一个超级大国。

有学者曾经指出,一个超级大国应该是在思想与意识形态、经济体系和军事实力方面都取得支配地位的国家。

从思想或意识形态上来说,中国可能是世界上最混乱的国家。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包括儒家思想在内的很多传统都被摧毁了。在当今的中国,金钱就是上帝,人们不再相信任何理想主义的东西。

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呼吁建立一个“和谐社会”。“和谐”是根植于中国文化和儒家传统中的高尚概念。它本可以成为中国一种新的意识形态。然而,由于各种宣传对它的滥用,它已经成为一种陈词滥调,而不是一个充满意义的理想。

美国依然代表着全世界民众向往的普世理想——自由和民主。美国人一直在向世界传达着一种清晰的理念。与美国人不同,中国人自己都没有明确的价值观,更别提影响世界了。

经济上,中国的成就的确让人印象深刻。在过去30年中,中国一直维持着将近两位数的增长。然而我们应该记得,中国是在国内生产总值(GDP)很低的情况下起步的。它的增长大部分得益于对基础设施的大量投资。2009年,中国的人均GDP仅为约3600美元,而美国的人均GDP为4.6万美元。在世界10大企业中,美国占了5个,而中国一个也没有。

由于华尔街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很容易忘记,中国的经济成功实际上是资本主义的成功。最近几十年中国一直在向西方学习,并且现在基本上在实行资本主义。尽管中国在探索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这是一种“试错法”的练习。中国还没有建立起一个事实证明可以经历长期考验的经济模式。

一些人认为中国最终将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经济体。我认为中国经济在今后10-15年内将继续迅速增长。当中国人均收入接近1万美元时,它的经济将放慢。这将使中国经济规模接近美国。

军事上,中国军费开支仅是美国的一小部分。2009年五角大楼一份报告估计,中国总的军费开支在1050亿-1500亿美元之间,而美国为7190亿美元。直到最近,中国才拥有一个条理分明、前后一致的外交政策或全球战略。但甚至它目前的外交政策都几乎只是以商业为重点。

我认为中国在亚洲的影响力是有限的。谁是中国的盟友呢?新加坡?朝鲜?印度更可能同美国而不是中国结盟,而且我们也都了解日本的立场。我不得不赞成新加坡学者戴尚志的话:“亚洲没有人希望生活在中国人支配的世界里。不存在人们热烈追求的中国梦这种东西。”

无论从什么角度看,中国都不是一个超级大国。随着诸如印度和俄罗斯等重要经济体的崛起,我们甚至很难认为中国会成为一个超级大国。

尽管美国面临着很多问题,我依然认为,从长远来看,美国比中国有着更好的政治经济基础。包括教育和医疗体系在内的中国社会的很多重要功能还远未成熟。

中国还不是一个法治国家。到处是腐败和任人唯亲的现象。中国文化倾向于鼓励平庸而非优秀。中国的未来充满不确定性,这包括环境恶化、人口老化、政治动荡、社会冲突和民族纠纷。

不过,中国将成为一个重要的经济体。它可能在很多重要国际事务中成为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大最重要国家。作为主要经济体的中国对世界和美国来说都是有意义的,因为同样没有人希望生活在美国人主宰的世界。中国的力量在于,它既能充满自信,又不咄咄逼人而引发冲突。美国让中国成为伙伴而非敌人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世界未来的繁荣和稳定取决于它。

中国去向

美刊:中国还不是一个超级大国

201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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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脆弱”的说法愚蠢

【美国《商业周刊》网站5月10日文章】题:中国:还不是一个超级大国(作者 中国市场研究集团总裁肖恩·赖因)

多少年后,当历史学家回顾2010年四五月间发生的事件时,哪些事件才是具有最强的长期影响力的新闻呢?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向高盛公司发难吗?是冰岛火山灰导致全球航空公司停运吗?抑或是相当于特拉华州面积的泄油区域正在向墨西哥湾沿岸扩散吗?历史学家很可能会掠过这些引人注目的新闻,而将目光集中在这些新闻上:中国向委内瑞拉提供200亿美元的贷款,确认了与美国的盟国哥伦比亚第二大贸易伙伴的地位,获得了世界银行4.42%的投票权,一跃成为世界银行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第三大股东。美国和日本在世界银行中的股份分别为15.85%和6.84%。

不管你生活在世界哪个地方,不管涉及哪个行业,你都必须考虑到中国的崛起。中国继续在海外投资和采购,以获得阿富汗、澳大利亚等国的自然资源并施加影响力。诚然,中国仍有许多穷人,其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仍然落后于其他不少国家。

许多分析人士基于中国的贫穷和缺少在不同区域可随时实施打击的军事力量而愚蠢地指出,中国其实是一个脆弱国家,其政治和经济体系存在崩溃的可能性。 这些分析人士忽略了重要一点。当去年中国取代美国成为日本和巴西的最大贸易伙伴(当时它已经是非洲和中东的最大贸易伙伴)时,其帮助其他国家摆脱金融危机的能力使得它具有比受经济困扰的美国更大的影响力,尽管是一种不同的形式。

中国不应仅关注经济

中国的崛起使得界定超级大国的定义变得十分必要。成为一个超级大国已经不再是关乎是否有能力投掷足以毁灭整个地球的原子 &弹了,经济实力以及通过网络和金融战引发动荡的能力应该是界定一个超级大国的新定义。 重要的是中国将演变成一个什么样的超级大国。人们从皮尤研究中心公布的数据中可以清楚看出, 86%的中国人支持政府。同样显而易见的是,中国在某些方面的表现尚不如其他国家好。

最近像《纽约时报》专栏作家保罗·克鲁格曼和纽约州民主党参议员查尔斯·舒默等人在货币政策问题上对中国的无端攻击,以及人们对中国逮捕力拓前驻华高管胡士泰一事的批评表明,中国亟须提高自己的软实力。尽管创立孔子学院和令人眼花缭乱的中国杂技表演给人以希望,但中国仍需要做更多的事情来推动自己的国际品牌。

中国不能为加强自身的长期实力而仅仅将注意力集中在获得大宗商品上。为了使自己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永久性的超级大国,而不是一个因为没有陷入给其他重要经济体造成重创的金融危机而变得强大的超级大国,中国还需要做的不仅仅是创建品牌,还需要克服教育体系中的一些缺陷。 尽管人们普遍认为,中国一直在培养一流工程师,但事实是,中国的教育制度仍不足以培养可为全球企业效劳的学子。

中国大多数尖子生前往美国,在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等院校继续接受高等教育,因为他们很难在国内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培训。 可证明中国教育制度落后的一个证据是,尽管大学毕业生已经从10年前每年100万人增加到了现在的600万人,但外国在华企业的最大担忧之一是招聘不到可胜任工作的、具有才智和技能的中国员工。这是我的公司每年对数百家在华跨国公司调查得出的结果。这一担忧已经超过了在华跨国公司对腐败和日益加剧的保护主义的担忧。在一个拥有13亿人的国家,物色有才华的人不应该如此之难。

中国应该具创新精神

中国教育体系的太多方面是建立在死记硬背、大班教学和过早分班的基础之上的。例如,学生填报大学志愿时就确立了自己的专业,如学会计等,而且往往不能再更改专业。有多少18岁的人能够真正明白他们对哪些学科感兴趣,在哪些方面更擅长呢?在那个年龄段填报大学志愿时,我曾希望成为一个人类学家,希望去非洲与当地部落人生活几年。

中国需要实行一种涉及更多学科的教育制度,允许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后选择自己的专业并尝试不同的课程。大学应该与英特尔公司、苹果公司这样一些具有前卫思想的企业合作,以帮助编纂一些对学生今后求职有用的教学材料。 学生自己已经认识到了这一问题。在我们采访的上海24岁至28岁的白领中有20%的人表示,他们愿意将自己可支配收入的10%用于额外培训。10%的人表示,他们愿意将其五分之一的收入花在培训上。

中国已经为建立自己全球大国的地位迈开大步,但要真正成为一个超级大国并保持这种地位,中国需要在向外部世界展示自己形象方面作出努力。或许更为重要的是,它需要改革自己的教育制度,以提高国内员工的能力,在中国从从一个制造业基地向研发中心和以服务业为基础的经济体转变时,建立一支真正具有创新精神的劳动力队伍。

中国去向

中国模式的核心是什么?

201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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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联合早报

一提到中国模式,人们首先想起的就是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在很多人那里,“改革开放”和“中国模式”这两个概念,几乎是可以交换使用的同义词。而“改革开放”又和邓小平的“摸着石头过河”理论联系在一起。人们甚至认为,“中国模式”的特点就是“摸着石头过河”。这似乎很有道理,其实不然。中国的确是通过“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来进行“改革开放”的,但这并没有回答中国模式是什么的问题。光强调“摸着石头过河”而不讲方向是极其危险的。用这样的方式来理解中国模式,带给人们的只是疑惑。
从微观的角度来看,人们并没有很好地理解邓小平“摸着石头过河”这句话的含义。中国的改革是有目标的。目标就是“过河”,就是要搞市场经济,搞市场经济这个方向非常明确。但要怎么样走向市场经济呢?这就要“摸着石头”了,方法是 “摸着石头”,目标是“过河”。政治上也是这样的,邓小平也强调过,政治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民主。但社会主义民主是怎样的一个东西呢?又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呢?这同样要依靠“摸着石头”的方式。

从历史理解中国模式
中国模式更需要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人们感觉到光看 30年改革开放看中国模式不清楚。讲中国模式还需要讲改革开放前的30年。有人甚至说,这60年也看不清楚,需要再往前推30年。的确如此,如果不从大历史来看中国模式,就既不知道有无中国模式,更不知道中国模式是什么。说中国模式,强调的是“中国的”,是中国文明的当代体现。如果光从改革开放后而产生的一些新的制度因素来看中国模式,就会不得要领。相反,认识中国模式就是要考察中国文明是如何容纳和接受新的制度因素的。
从大历史的角度来看中国模式,就不难发现这个模式的存在及其主要内涵。尽管中国模式表现在方方面面,但其核心是中国特有的政治经济模式,这两方面互相关联,互相强化。中国的成就是因为这个模式,而这个模式中的很多因素如果失去平衡,又可导致模式的危机和衰落。
在经济方面,中国是混合经济模式。在这个模式里,国有部门和非国有部门、政府与市场要保持平衡。一旦失去平衡,危机就会接踵而至。世界上哪里也找不到像中国那样的一个经济模式,在那么长的历史时期里,总有一个很强大的国有部门,国家对关键的经济领域起着直接的作用。国有部门承担着国家的很多功能,包括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付随时发生的各种各样的危机、平衡市场的力量等等。这些在汉代的《盐铁论》里面讲得很清楚,历朝历代也都实践着这些理论。国家的这种经济功能在西方是找不到的。一些人总把国有部门和毛泽东时代的计划经济联系起来,这不是大历史的看法。毛泽东只是把历史上早就存在的国家的作用推向了极端。
很多人都用西方的经济模式来衡量中国经济模式,似乎西方经济模式就是中国的改革目标。但如果中国可以变成西方,那么就没有中国模式了。大家说中国是转型经济,就是从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从国有到私营经济。这就没有看到中国模式的本质。正是因为中国有个强大的国有部门,像西方那样的私有化在中国不会发生。从历史上看,私有经济或者民营经济在中国一直是存在着的,但中国绝对不可能走到像西方的那种完全私有化的地步。好多经济学家,一说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私有化。这脱离中国的现实。中国的经济只有一部分是私有化。全面的国有化和全面的私有化都不是中国经济的常态,混合经济模式才是中国经济的常态。解决中国经济所面临的问题,只能在承认这个常态的前提下去寻找。
但混合经济经常失去均衡。经常的现象是,当国有部门和政府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时,非国有部门和市场空间受挤压,发挥不了正常作用的时候,危机就会产生。和中国比较,西方的经济危机,则发生在当看不见的手完全主导了经济活动,而政府的“看得见的手”不能有效规制市场的时候。
在经济上讨论中国模式还好一些,一旦到了政治领域,就变得非常困难,也非常敏感。实际上,如果不看中国的政治模式,就很难理解中国的经济模式;甚至可以说,中国的经济模式是中国政治模式的产物。但讨论政治模式好像一直是个禁区。西方很多人专注于批评中国政治,而中国学者本身也往往对自身的政治体制信心不足。

中国政治的特有传统
政治上,西方是民主模式,讲的是多党制,三权分立。中国政治在发生变化,也在不同的制度方面、在不同程度上接受和容纳民主因素,利益多元化和利益代表也在发生变化。但不管怎样变化,中国没有也不会变到西方那样的模式。
那么,中国政治模式的特点在哪里?从大历史看,也能够回答这个问题。自近代和西方接触以来,中国也曾经尝试西方式的制度,但失败了。之后,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战争和革命过程中,传统的皇权慢慢地转型到了具有现代性的党权。不难发现,传统皇权和现代党权有很多共同之处,例如皇权和党权都是中国社会的整合力量,都是中国大一统文化的政治表现,都是贤人政治(meritocracy)的制度承载。但是,党权具有现代因素,传统皇权则没有。皇权只可边缘化,不可民主化;党权则不然。党权既是现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基础,但也可以实现民主化。
西方的政治模式,往往是通过把政治问题外部化来加以解决,因此有反对党和反对力量的存在;中国则不然。无论是传统的皇权还是现代党权,都是通过开放政治过程,把外部问题内部化来求得问题的解决。党权是中国政治的核心,不理解党权,就很难理解中国政治。
历史地看,这两种模式,每一个模式都有它的优势,也有它的劣势。在西方,以多党政治为核心的民主,是经过数百年之久才演变成为今天的样子。在社会经济发展平衡的国家,西方式民主能够运作良好。尽管是多党轮流执政,但从政策层面看,往往呈现一党的特征。这主要是因为西方存在着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无论哪一个政党执政,都要照顾到这个中产阶级的利益。人们常说,西方的政党整合了社会力量;但是在很大程度上,是西方的中产阶级整合了西方的政党,是中产阶级制约着政党政治的极端化。如果从发展中社会看多党政治的分化功能,这一点尤其明显。在发展中社会,因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下,社会分化严重,中产阶级弱小,甚至不存在,一旦实行多党政治,政党就变成为了分化社会的力量。在非洲、拉丁美洲和亚洲,到处都可以找到这样的例子。
在传统中国,政治过程也是相当开放的。尽管皇权属于皇帝,但治权(或者相权)是向社会开放的,并且是高度制度化(官僚化)的。历史表明,治权越开放,国家治理就越有效。相反,当治权不够开放,皇权与治权的关系又处理不好的时候,就要发生政治危机。党权也具有这个特征。有效的治理取决于党权的有效开放,向社会各个阶层、各种利益的开放。同时,治权的有效性,取决于制度化和专业化。
和其他任何模式一样,中国模式也在演进和演变过程中。在全球化时代,模式的变革动力更为强大。因为成为世界体系的一部分,中国模式和其他模式的互动更为频繁,或者主动地向其它模式学习,或者被动地受其它模式的影响。从这个角度来说,各种模式有趋同的趋势。但是趋同不会变成同一。中国模式在受其它各种模式影响的同时,保持自身的特色,并且是通过变化而保持自身的本体。其它模式也是一样。

作者  郑永年  为国大东亚所所长,文章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中国去向

中国,离法治社会还有多远?(二)

201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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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重大刑事案件密集审判的一年,一个案件比一个案件更吸引人,可以说是异彩纷呈。涉案的人物都是一些重量级的“大人物”,而小人物则以其罪名吸引人的眼球。重庆的文强二审刚刚宣判,北京的覃辉又从“天上”掉到了“人间”,这些案件,让位高权重的社会精英们惶惶不可终日,不知道秋后算帐的利剑何时指到自己头上。而各地的民间发生了数起袭击幼童的案件,沉冤10多年得以昭雪的赵作海,南京的马教授因为聚众yin乱而被判刑3年,他和他的辩护人振振有词。大连庄河的市长因为村民的下跪而辞职,村民的诉求并未得到解决。当年的首富,现在的阶下囚,当年的公安局长沦为死刑犯,当年的商务部的精英也沦为死刑犯,当年的大学教授,积极参与聚众淫&乱罪的司法实践。从南到北,法院都在审理着这些真正的大案要案,令人目不暇接。这些互不搭界的案件纷纷进入了人们的视线,让人眼花缭乱,这也是对于10几年来社会发展的一次总结。

人倒企业不倒的黄光裕

5月18日黄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第二法庭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黄光裕三宗罪均成立,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亿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2亿元。

黄光裕出生于1969年5月。小时候,黄家家境清贫,最困难时,黄光裕曾拾过破烂、捡过垃圾。1986年,17岁的黄光裕(那时他还叫黄俊烈)跟着哥哥黄俊钦,揣着在内蒙古攒下的4000元,然后又连贷带借了3万元,在北京前门的珠市口东大街420号盘下了一个100平方米的名叫“国美”的门面。在那里,黄氏兄弟先卖服装,后来改卖进口电器。黄光裕没受过什么正规教育,看到他幼年的经历,他真是出身贫寒,标准的无产阶级的一员。但“苦大仇深”的黄光裕依然担任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当年穷困的他,一定是一个谨小慎微、胆小怕事的人,他不会想到20几年后,他会是非法经营、内幕交易、单位行贿的罪的罪犯,即使在他开一百米小店的时候也不会想到进行这些高等级的犯罪。到了2004年就不同了,在国家商务部公布的2004年中国连锁经营前30强中,国美电器以238.8亿元位列第二,并再次蝉联家电连锁第一名。他们兄弟也开始问鼎胡润百富榜的首富。要想继续发展下去,仅有钱是不行的,他要是到此为止的话,也许不会有今天的牢狱之灾。有了这么多钱的人,仅用贪婪形容他太过简单,把这定为“资本家的原罪”也过于草率。他太年轻了,就此退出商界谁能甘心呢?要想继续发展下去,没有权力的支持肯定不够的。黄氏兄弟是有钱人,装穷是不行的。从他们兄弟苦心经营的过程来看,他们是深思熟虑的人。因为被拉下水的人有多位省部级的领导、涉及最高法院、公安部、工商总局、外汇管理局、税务总局,一张长长的名单。几乎涵盖了国务院的所有重要部门。其中,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的郭京毅,利用修订一系列重要投资法律法规的机会,为黄氏兄弟扫清了海外上市和并购永乐的法律障碍,在股权变更、反垄断审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我们应该注意到,提供帮助并不是违法违规行为,郭京毅因为受贿而一审被判死缓。黄氏兄弟投入巨资经营的关系网,最终没能保护自己,却把自己牢牢地套住了,并把网上所有的环节均被一一拖下水。

从一个商人的角度来看,如果黄氏兄弟不花钱的话,他不会有今天的商业成绩,也不会以这样的方式被送进监狱。商人要发展、要壮大要取得商业的成功是“资本的原罪”吗?国企也在追逐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各级政府追逐着GDP的增长、税务局维持税收高于经济的增长,这些是不是资本主义的罪呢?最不该追逐利益的政府也在忙着资本积累,指责商人追逐利益,是否有些不合逻辑?当然,国企、政府追逐着经济利益是因为他们有权力,并且对人民承担着某些不可推卸的义务。而贫寒出身的黄氏兄弟没有,他们只能花钱买,就凭黄氏兄弟的出身和受教育程度,在这个时候在尝试着从头奋斗当官,掌握立法的权力,解决商业发展问题肯定是不现实了,最简便的方法就是用钱买了。中国的普通人没有立法权,改变现状除了钱还有什么呢?难道去政府门前下跪能解决问题吗?法律就会因此改变吗?献出了人命也不见得能有个结果。当然,根据现行的法律,拿着媒体公布的证据,指责黄氏兄弟有罪没什么异议,他们无可争辩,因为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黄氏兄弟倒了,国美还在继续经营,而且最近取得的业绩还是不错,这与以往的“首富”的下场截然不同。已经被法院认定的三个罪均是黄的个人犯罪,与国美无关,一切与国美违法违规的问题均被隐去。而黄之所以犯这些罪都是为了国美的发展,这些在法律上都可以被认定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且,当年国美的增值税问题也是沸沸扬扬,因为税的事而入狱的税务官员不只一个,国美是否存在偷漏税的问题?持续多年的稽查是否找到了违法问题,没有人出来澄清这些疑问。而国美的股权之争并没有结束,虽然黄光裕一审被判重刑,他依然没有放弃国美控制权的打算,他不希望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被别人抱起,这个案子真耐人寻味。

企业倒人不倒的覃辉

媒体上关于覃辉的消息不多,关于天上人间的信息更少。黄光裕是人倒了企业站着,而覃辉是企业倒了人站着。与黄光裕相比,覃辉的政治手腕要高明的多。目前,还没有官员因为天上人间的倒掉而被牵扯出来。与黄光裕不同的是,他的妻子是有高干背景,他的后台的强悍非一般省部级干部可比了。

覃辉与黄光裕有相同的经历,“在早年的“倒爷”大军中,覃辉从广州向北京、东北倒卖衣服、手表、录像机、电视机等。”他1995年才开始接手“天上人间”,而同年,国美在北京刚有10家分店。也是在2004年左右开始,覃辉也卷入腐败案件。而且覃辉向张恩照等人行贿的事已经被法院认定,张恩照领刑15年,李培英已被处死,而覃辉毫发未损。他并没有因为行贿而身陷囹圄。经营这么长时间的天上人间也没有偷漏税的行为,其第一花魁梁海玲的遗产有千万之多,比一个县的财政收入还要多。

在南京的草根教授组织的穷人party,被法院定性为“聚众yin乱”而被判刑的马尧海教授所做与“天上人间”所做的,有着形式上的一致性,但马教授的参与者都是自愿的,而且是自费,这一点比“天上人间”所做的要干净多了,很多人不同意对马教授的定罪,但这不影响法院对马教授的定罪。马教授已经因组织yin乱的名义被判刑3年半,而他坚持自己是正确的。而“天上人间”并没有躲躲闪闪地搞地下经营,而是在堂而皇之的在长城饭店一侧经营多年。据说,他曾与北京的警官冲突,覃辉把喝出假酒的警官 “暴打”了一顿。能喝出洋酒是假酒的警官也不会是一名派出所的普通片警,在覃辉面前竟然也有如此下场。何况其他人,谁能管得了?

国美、天上人间,哪一个该倒?

与国美相比,天上人间早就该倒。“天上人间”所做的不仅仅是挑战了司法权力,还涉及根本的道德,道德是社会的基础,司法是国家的基础。它有存在有着很强的“示范效应”,而且是个高级的藏污纳垢之地,这是全国寻找“有偿赔侍”的“圣地”。外地的暴发户,都以去过“天上人间”为一生的光荣。黄光裕肯定有资格去“天上人间”消费,但也许那更是一个招待“贵宾”的最佳场所。而国美是为普通人服务的,生活在城市的人,有几个百姓没去过国美的吗?它提供了相对廉价的电器,这没什么不好。而在北京,去过国美的的老百姓有几个去过“天上人间”?我相信很多老百姓都认为“天上人间”是歌词呢,谁相信会有这样的地方在人间真实的存在?能出得起国的老百姓也不见得能去得起这“天上人间”。

司法体制改革越早越好

随着“首富”、高官纷纷从“天上”走进监狱,预示着中国的司法体制已经走到了十字路口,省部级高官们被这个社会制度捧到了天上,如今被制度扔到了人间,很多人要在狱中度过余生,他们没有机会发言,他们都保持着沉默,这一点也是惊人的相似。他们有发言权,可以选择保持沉默,但人民有知情权,既然进入到了司法程序,所有的事情都应该对人民公开,人民的知情权是必不可少的权利,应该受到充分的保护。

国家的司法制度应该有弥合社会鸿沟的功能、穷人与富人、政府与平民、高级官员与低级官员、精英与草根,应该和谐相处于一片土地,国家体制不率先保护平民是无法想像的。国家无法一味地姑息“社会精英”的为所欲为,但把他们都关进监狱,并不意味着社会问题的解决,社会信心的建立。社会的凝聚力无法建立打击性的专政的基础之上。在贫富分化严重的今天,黄光裕这样的成功人士必须放弃自己的一部分蛋糕,才能让其他穷人获得可以糊口的一部分。让普通人能够安全地、稳定的生活。

现在的刑事法律均是上世纪制定的,任何一个国家的刑事司法体系对社会而言,均没有建设性,而是彻底的破坏性,甚至是一种毁灭。司法程序的启动都是以限制人身自由、罚金、各种名义的惩罚为其源头。以各种惩罚的实现为其结尾。这是一把切割社会的“手术刀”,它只有切割的作用,切什么,切多少均是司法体系运行的目的和结果。而当今的社会是有一个发展过程,今天的面貌均是从上个世纪一天一天走过来的,但今天的社会状况已不能与上一世纪的立法假设不可同日而语。但司法体制–手术刀没有变化,“手术刀”在固执而蛮横地认为经过了10年之后的社会状况还应该与10年前相同,对于这些“不同的部分”可以理所当然进行无情的切割、丢弃,这是不公平的。社会和人一样是有生命的,是要发展变化的。人不是为“手术刀”服务的,这样下去,人会成为“手术刀”的奴隶,社会成为司法体系的奴隶。司法体系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改变其形状和使用的方式,不应该顽固的维护自己的权威,美国的司法制度也是这样去做的话,比尔﹒盖茨、巴菲特根本没机会建立起他们的“帝国”,早就在监狱里度过余生。我们现有的司法体制对现行社会的扭曲越来明显,法院应该是社会矛盾的化解器,现在被推到社会冲突的第一线,普通人要靠下跪、杀童、跳楼才能解决生存问题。上个世纪制定的法律是否和今天的社会状况、人们的想法相符?司法实践不能制造困惑,它有义务将人民所有的疑团解开,有着半信半疑的民众对以后的发展来说是最大的隐患,他们担心自己会被目前的司法体制所抛弃。普通人是社会的动力,家庭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人们选择建立司法体制的目的是为普通人提供安全感,家庭没有安全感,社会没有和谐。也许今年是进行彻底司法改革的时候了,但愿今年的精彩案件是司法改革的序曲。

无论选择什么样的司法制度都有这样的共识:冤枉一个好人比放过1个坏人要失败得多。放过一个坏人会让人对司法制度失望,而冤枉一个 好人会让人对司法制度绝望。真是不幸,我们正是拥有这样一个让人绝望的司法制度。现代文明起于言论自由,在不能自由表达意愿的环境下,讨论民主、法治如何 实现,如同讨论火星上是否存在水一样荒谬。如果说高楼大厦、丰衣美食就是社会文明的话,那么一部分中国人已经达到高度的文明程度。如果把十几亿“赵作海” 加进去考虑的话,我们的社会离文明的起点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根本不用妄想法治社会,它比火星上的淡水比我们还要遥 远。

中国去向

美国能否制造“赵作海案”?

201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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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两国司法制度比较

沉冤11年的赵作海终于走出了监狱,走到了网络社会的台前,他赫然的站在哪,诉说着中国司法体制的悲剧,没有人愤怒,因为他是普通的农民而已。

上个世纪50年代美国好莱坞用电影的方式也演绎了普通法体制下如何确定一个人是否有罪的。这样的审判,电影的名字中并没有用正义、公平、民主等时髦的标签,而是用普通人的情绪来诠释正义的由来—《12怒汉》。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年轻人被指控谋杀生父,在电影中,这个“杀人犯”并没有名字,也只是出现过一次,然后就不需要他出场了。目击证人均以上庭指证其杀人经过,凶器也以呈堂认定,铁证如山。而是否有罪要由12个普通人组成的陪审团决定。担任此案陪审团的12名成员在休息室里讨论案情,剧情就此展开。所有的人都希望他有罪,这样可以结案各忙各的,该看球赛的看球赛,看推销的推销,还是一个一年当中最闷热的一天。从个人的角度来看,在这样的地方为别人的命运熬一天都不值得,只有一个人例外,一位工程师,观众只在他结束陪审工作后,走出法院时才会知道他的名字。

电影中的杀人犯与赵作海当年被捕时的境况相同,可以他来比较两国的司法体制是如何决定“赵作海”的命运。

相同的案情

从背景资料来看,他们2人在被警察逮捕之后,面临的状况基本相同。“美国的赵作海”在电影中并没有名字与中国叫赵作海的杀人犯的出身有着一定的相似性,1.在贫民窟长大;2.没受过正规教育;3.没有用来影响判决结果的社会背景(权、钱);4.没有有效的辩护。两个人都不会为自己辩护也请不起律师为自己辩护,电影中的杀人犯有法庭指定的辩护人,但辩护人对于他是否有罪无罪的意义不大,只是例行公事。而赵作海的辩护人–胡泓强,虽经努力也没有能够有效阻止错案的发生。 而看一看决定他们命运的人和决定他们命运的程序。

谁当审判者?

12个普通人组成的陪审团,各有自己的职业,过着不同的生活,“他们当中有巧舌如簧的广告商、仗义执言的工程师、毫无见地的富家子、歧视平民的新贵族、性情暴躁的老警察、精明冷静的银行家、只赶时间的推销员。”每个人都有自己思路和说话方式,他们是从事普通工作的普通人,没有什么崇高的理想,没有解放全人类的口号。他们的出身并不一致,也不是某一党的党员,他们年龄不同、兴趣各异,甚至不知道相互的姓名,但这些很显然并不重要,这些并没有阻碍他们一起讨论并决定另一个人的生死。

赵作海碰到决定他命运的人可都是专业人士,。肯定的是他们都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还有政法委的领导和专业人士,他们都是当地的社会精英、成功人士而且数量肯定远远超过12个,最后怎么样呢?有人为赵作海负责吗?

证据是否可信?

公诉机关指控“杀人犯”的主要证据有:一把刀,两份证词。一份证词是楼下的老人。另一份是居住在街对面的妇女的证词。

楼下的老人听到被告高喊“我要杀了你”及身体倒地声音,并发现被告跑下楼梯;刺进父亲胸膛的刀子和被告曾经购买的弹簧刀一模一样。他听到了楼下“杀人犯”与他父亲的争吵和倒地的声音,他看到了“杀人犯”冲出了楼梯;另一个证人是街对面的一个女人,她透过电车车厢看到了杀人犯行凶,而“杀人犯”提出的不在场证明也无法核实,他说他在电影院看电影,却说不出电影的名字和主要演员。

据商丘市警方介绍,之所以一直将赵作海列为杀死赵振裳的重点嫌疑人,是因为他们坚信在基层工作的经验:农村犯罪一般因果关系很简单。具体到这一案件,赵振裳的一位堂兄弟曾经杀了赵作海的弟弟,两个家族有仇;两人都和同村妇女杜某某相好,是情敌;赵振裳失踪当天,有人曾看到两人曾在这名妇女家打斗;一具需要抓到凶手来结案的无名尸体;无名尸体包裹无名尸的编织袋片,经赵作海的妻子和儿子辨认,是赵作海家的。

疑罪从有?从无?

美国的疑罪从无。

陪审团审查的是公诉机关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被告有罪。当然电影中的被害人也是被谋杀了,主人公也没有清晰的为男孩洗脱冤屈的思路,很显然他不是受到“杀人犯”的委托或暗示,他只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对司法体制的尊重,人民建立起司法体制是惩罚真正的罪犯的,不是一架不能停止运转的杀人机器。他在陪审团表决时,否认他有罪,而不是否认他是否杀人,他只是提出了一种会冤枉嫌疑犯的可能性。他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他没有杀人,但他有足够的判断证明现有的证据也不能证明他有罪。他无须提出证据证明他无罪,这不是法院的责任。很好,按照陪审团的议事规则,对于整个案情要继续讨论,每一位成员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包括弃权。陪审团的成员讨论的核心是能否推翻定案的证据。而不是维护警察机关的面子,很显然赵作海的境遇完全不同。

随着辩论深入,控方证据的混乱和矛盾之处不断揭示出来,比如同样的刀子可以在街边店随意买到;楼下老人不可能在列车噪音中听到被告喊叫;老弱残疾的他也不可能在15秒内赶到门口看到被告逃走;声称看见杀人的妇女鼻子两边有凹痕,证明她长期戴眼镜,而晚上她不可能戴着眼镜睡觉,所以她在床上看到杀人的证词不可靠;甚至 “我要杀了你”这话也并不意味着被告真的杀了人,因为这也许只是一句气话,况且在辩论中,也有陪审员气急败坏地说过这句话;被告记不住看过的电影也正常,因为经过质问,一位陪审员在清醒的时候也无法记得看过的电影,等等。 整个过程跌宕起伏,中间经历了六次表决,表决方式有写纸条、举手、口头表示,其结果分别是:11比1;10比2;8比4;6比6;3比9;1比11,同意有罪的人越来越少,最后顽固坚持被告有罪的陪审员终于放弃立场。被告终于被宣判无罪。

中国的疑罪从无?

中国的立法原则也是疑罪从无,和美国的一样。但用到赵作海身上是疑罪从无还是疑罪从有?中国的警察也不能完全确定赵作海就是杀人凶手,而是这个案件需要人有罪。一是赵作海并没有杀人凶器。警方确认无头、无四肢尸体为赵作海所杀后,没有追查凶器,也没有确定凶器所能造成的伤痕是否与尸体的伤痕相符。二是不知道死的是谁。当时尸体已经高度腐败,警方先后做了四次DNA都未确定死者身份。三是尸体与失踪人明显不符。当时警方根据残尸,对死者身高进行了确定,为1.70米。但实际上,失踪的赵振裳身高只有1.65米左右。今天,在确认为错案后,警方对上述疑点评价为,“不符合我国法律对杀人罪性的要求。”“警方把尸体确定为赵振裳,有主观色彩”、“这些,都没有纳入警方的考虑范围。”

赵作海被羁押3年零3个月后,该案被上级政法机关列为重点清理的超期羁押案件,要求迅速结案,或释放,或判刑。 要结案,就要有一个罪犯,这样的司法程序才能保持完美的特征。在被羁押3年多之后,还有比赵作海更合适的人选吗?要释放就要在当时做出国家赔偿的决定。再从法院环节来看,从2002年11月11日公诉,到当年12月5日判决,该案的审理在法院仅经过20多天。法院全部采信了公诉人的意见,而公诉人的意见其实就是公安部门的意见。 而赵作海的辩护人胡泓强当时28岁,此前还没有代理过案件,尚无律师执照。辩护人认为该案尸源没查清,就无法定案,并为赵作海做了无罪辩护。胡泓强无权在开庭前到看守所会见赵作海,但他在案卷中发现证据存在严重的缺陷。最为关键的是针对无头尸体的《物证检验报告》,该报告无法认定尸体就是赵振裳。 庭审中赵作海翻供,公诉方提供的证据链条也不充分。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官们仍然采信了警察的意见,就是放弃了审查证据的责任。但是在量刑的过程中,法官们还是“仁慈地”给赵作海留了一条命,这样他才有洗清罪名的今天。根据公诉机关认定的罪行,故意杀人、分解尸体判个“斩立决”是绰绰有余的,也许在我们的司法体制下,法官的权限们仅限于此了,应该说这些法官救了赵作海一条命,也给自己留下了祸患。

选择的困境。

在犯罪嫌疑人自己否认犯罪的时候,公诉机关的任务就是要收集证据证明他有罪,而法院是审查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是否充分。谁也不是上帝,无法将犯罪经过重演,谁在掌握审判权时都会面临这样的困境?该如何进行判断、如何进行选择。法院审查的不是一个人是否真的犯了所指控的罪行,而是审查公诉机关的证据是否绝对可信,而不是绝对真实。法院更不应该像审判赵作海一样,只是确认公安机关、公诉机关是正确的机器。

电影中的主人公也知道如果不认定“杀人犯”有罪的话,可能放过了一个真正的罪犯。但他坚持认为把一个孩子送上电椅的证据必须精确,陪审团的其他成员也清醒的认识到这一点,他们本来也希望确认“杀人犯”有罪后,既可以结案了,他们可以继续自己的生活。没准警察也可以因此获得个奖章什么的。但他们都有良心,根据现有的证据无法定罪。他们不希望因为自己的过失、轻率而想当然地将一个无辜少年立即送上电椅,不希望发生一个无罪的人死在自己的手上的悲剧。如果这样做了,他们的良心会在余生中受到谴责。他们最终放弃了草草结案,而是耐心地坐下来继续讨论案情。

审判权来自于民间,不需要奇淫巧技,不需要厚黑学的实践。 美国的陪审团是由普通人组成的,他们也有各自的生活,他们不用纳税人的钱生活,他们要自己养活自己,他们不向纳税人伸手要钱,他们不会有“社会精英”对普通人的社会偏见,也没有阶级、阶层的社会隔阂。因为陪审团员是由社会随机产生的,来自于民间,也回归于民间。你要对别人负责,你才能相信别人会对你负责,社会信心得以建立。

而我们的法官只对体制负责,实际上是对领导负责。他们没有社会观念,没有普通人的价值观,没有机会体会百姓的疾苦,在“成功人士”的眼中,老百姓的惨状是由于他们的出身、无知、无能造成的。与其改变现状,莫过于维持现状对司法人员更利可图。执法人员以后的升迁要靠领导关照,他们当然更多的受到上级领导的影响。他们没有能力去顶住别人的压力和领导的倾向性意见,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实践厚黑学的奇淫巧技。他们要为自己的不同意见付出代价,而这些代价往往是普通人不能承受的,与赵作海是否被判刑、是否被杀头相比,保住自己的位子和前途当然更重要。他们对普通人的生活甚至生命也不甚关心,但这就是制度下的理智的、经济学决策。对自己负责就是对体制负责,体制内的人有义务维护体制的存在,谁也无法逃脱。

美国的司法制度下,警察提审犯罪嫌疑人时,律师在场。而中国恰恰相反,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警察在场。在美国的司法制度下,警察提审人犯时,如果律师在场,赵作海可能就不会被刑讯逼供,就不会有错案的发生,也很难会被判死刑,也不会有这样的悲剧的发生。而这些以刑讯逼供为拿手好戏的警察们,也别无选择,为了迎合领导的意愿,赵作海终于被判了死刑,达到了领导的要求了。但今天的结果怎么样呢?到目前为止,当年办理赵作海案的公检法三家单位,公安机关两名涉嫌对赵作海刑讯逼供的民警被刑事拘留,另有一人在逃,法院三名法官被停职调查,而当年参与公诉的两名检察官目前均已离职。没有领导出来负责,普通人都会沦为这个体制的牺牲品。河南尉氏县的患有精神疾病的农民刘卫中,被当地警方抓来替一起谋杀案顶罪。为民除害的警察现在在上级的压力下,用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为害民间了。当地的公安局长及相关警察被免职调离,他们成了这个司法管理体制的替罪羊,但免职似乎太轻了,把无罪的人抓来顶罪,邀功请赏,这不是在犯罪吗?

但美国的司法制度成功地纠正人为错误方面要成功的多。美国的司法体系、陪审团制度、无罪推定原则、议事规则、言论自由,成功地避免了司法体系中人为错误的发生,普通人的有机会发表自己的观点,普通人有机会行使审判权。而我们恰恰相反,我们成功地促成了人为错误的发生,而且有些错误被固定化、被制度化,而且成功的堵止了被害人伸冤之路。我们的司法体系,维护本身的正确性比普通人的生命更重要。如果人民警察发现抓人顶罪容易败露的话,他们就会选择杀人灭口了,将“嫌疑犯”当场击毙也许就没有这么多麻烦了。如果司法管理体制不进行彻底改革的话,这一天不会太远。

无论选择什么样的司法制度都有这样的共识:冤枉一个好人比放过1个坏人要失败得多。放过一个坏人会让人对司法制度失望,而冤枉一个好人会让人对司法制度绝望。真是不幸,我们正是拥有这样一个让人绝望的司法制度。现代文明起于言论自由,在不能自由表达意愿的环境下,讨论民主、法治如何实现,如同讨论火星上是否存在水一样荒谬。如果说高楼大厦、丰衣美食就是社会文明的话,那么一部分中国人已经达到高度的文明程度。如果把十几亿“赵作海”加进去考虑的话,我们的社会离文明的起点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根本不用妄想法治社会,它比火星上的淡水比我们还要遥远。

中国去向

解密“土地财政”

201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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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记者 陈涛 本文见《财经》杂志 2010年第8期 出版日期2010年04月12日

房价涨成现在这样,背后有很多推手,“土地财政”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制度性因素。

所谓“土地财政”,主要是指地方政府以出让土地使用权而获得收入,这项收入在地方政府总收入中占相当的比例。

从地到房的增值

在“土地财政”的游戏规则下,地方政府多多少少扮演着“生意人”角色,而生意人没办法不追求利益最大化

依照今年两会财政部提交的报告,2009年,全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总额达1.42万亿元(其中地方收入1.3964万亿元,中央收入275亿元),全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为3.258万亿元,两者之比达到0.4。

而今年4月9日国土资源部最新公布的国土资源公报显示,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总价款为15910.2亿元,比2008年增长63.4%。

在1998年房改之前,地方政府几乎没有卖地收入,而今,这笔“额外”的收入在地方政府的收入总盘子中占比巨大,人们不得不冠之以“土地财政”“第二财政”这样的专有名词,以示重视。

本来,一般意义上的“财政收入”主要是指税收。其原理是,为了公平、正义、公共利益以及社会稳定,政府代表从纳税人那里获得一定的收入,这部分收入用于公用设施、官员薪水、社会救济等,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公民呢,有义务纳税;政府呢,并不是想征税就可以征,另外,也不跟商人一般地谋求税收最大化。可不可以征税,该征多少税,应由议会来决定;同时,政府有义务告知公众,征了多少税,钱都用到哪里去了。

在“土地财政”的游戏规则下,地方政府多多少少扮演着“生意人”角色,而生意人没办法不追求利益最大化。

首先,它依靠城市用地公有制垄断土地所有权,成为惟一的土地出让方。它还以法律形式限制“小产权房”的建设和买卖,不允许农地自由转让,进一步强化土地供应的垄断性。

严格地说,供应土地的“政府”并不“惟一”,因为有中央政府、省、市、县、乡等各级政府,就目前来看,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收入集中在市政府、县政府这两级政府手中。

按照市长韩正的介绍,上海市的收入减去拆迁成本等之后,由市政府和区县政府按五五比例分成。其他地方怎么做,相关信息披露得很少。

从法理而言,城市土地属“全民所有”,也就是说,上海的土地,新疆人也有份,农民也有份,只要你是中国公民,都有份。而且外地人拥有的份额跟上海本地人相等。不过,从实践而言,全民所有的土地,其使用权的转让所得是归当地政府了。

然后,政府或通过拆迁,或通过农地转化,获得土地资源;

其后,做一些“三通一平”的工作,再配之以必要的配套,把土地变成“熟地”;

最后,通过所谓“招拍挂”等方式,出让土地,大体上是出价最高的人获得土地。此后,政府再把转让土地的收入投入到城市基础建设中去,像商人一样进行所谓的“经营城市”,让“熟地”进一步增值。

下面的链条跟政府直接关系就不太大了:地产商批发到土地使用权,建成房屋,再次实现土地增值;然后,把批发来的土地以及地上的房屋卖给老百姓,完成最终销售。

土地价值“跃迁”

以全国楼市总价值60万亿元估算,2009年楼市总价值最少上涨了6万亿元,而去年全国投入的基础建设总金额也就1万亿元,凭空多出来5万亿元由所有已经拥有房屋的人瓜分,事实上造成了有房人和无房人两个阶层

从上述链条里可以看到,最终房价在形成过程中,产生过两次“跃迁”,对应着两个最大的获益人:地产商和政府。

仍以2009年为例,全国商品房销售总额高达4.39万亿元,以行业平均净利润率10%匡算(具有代表性的地产商万科2009年销售毛利率为29%,净利润率为10.8%),地产商拢共从老百姓那里赚取了4000多亿元(实际数字应该大过4000亿,因为万科相比囤地少,未能充分分享土地上涨带来的利润)。

盖房子也不是高科技,没什么特别的技术壁垒,利润这么高,根子不在地上的房屋,而在于土地本身,而土地是从政府手上获取的。总体来说,地产商发财的秘密就在于土地的批发价和零售价巨大的价差。

当然,有一部分地产商拥有特有的技术和服务,他们能享受到除了土地批发零售差之外的额外一笔利润,不过,这部分在行业总利润中占比很小。

高房价的另外一个受益者是政府。政府赚的当然也是土地的钱,跟地产商类似,这个钱的来源也在于价差:拆迁前后的土地有巨大的价差。

2009年,全国土地收入为1.42万亿元,而拆迁、补助农民收入的支出为5180亿元;2008年的数据是,土地收入1.0375万亿元,拆迁、补助农民费用为3778亿元。粗略来算,政府花1块钱,从农民那里买来地,从城镇居民拆迁获得地,转手卖给地产商,可以获得3块钱。

各地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北京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孟景伟曾对媒体表示,北京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有大约20%用于弥补土地开发整理成本;在上海,韩正表示,2009年73%的土地出让收入都补偿给拆迁户了。

产生如此大的差别,很可能是统计口径的问题,因为相关信息披露有限,很难分辨其中的真伪。全国数据应该比较靠谱,也就是大约拆迁户拿到三分之一,政府拿到三分之二。

当然,这三分之二主要用于城市公共建设、廉租房建设、农用地开发等项目了,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城市公共建设(北京市的例子是,2009年这部分支出占64.6%)。

这几年因拆迁而导致了一系列的暴力事件,背后的原因就在于此:双方都非常清楚,那不是拆房子,而是抢钱。

至此,不考虑腐败因素(土地是中国最容易产生腐败的一个领域),政府做了什么让土地价值发生“跃迁”呢?

自然是基础设施。包括道路、地铁、水、电、煤气、医院、学校等等的建设,大笔钱砸下去,土地自然升值,周边的房屋也会升值。去任何一个城市,都能看到,地铁沿线的房子价格高,学校边上的房子价格高,这些升值的背后是政府的各种投入。

另外,拆迁本身让住房跟城市基础建设有了“重组”机会,借助更先进的技术和规划,这个“重组”过程也会让土地产生升值。比如,很多城市都是历史中形成的,建筑理想与道路、公共设施的搭配未必合理,现在拆迁了,面对的是可以画最美图画的一张纸,这为“重组升值”提供了可能性。

而政府投入与房价上涨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不是说政府投了一块钱,老百姓的房屋就升值一块钱。

仍以2009年为例,全国商品房价格估计至少上涨了10%(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是1.5%,但实际上很多地方的涨幅超过40%)。以全国楼市总价值60万亿元估算,2009年全国楼市总价值至少上涨了6万亿元,而去年全国投入的基础建设总金额也就1万亿元,凭空多出来了5万亿元,这5万亿元由所有拥有房屋的人瓜分,事实上造成了有房人和无房人两个阶层。

多出来的5万亿元中,一部分是泡沫。不过,也应该有一部分是由于基础建设“重组”了城市,产生了超出基础建设投资本身的价值。

从时间上来说,地方政府先出让土地,才获得了可以做基础建设的资金,俟基础建设完工,又需要一个时间。这样,在事实上造成了城市土地的升值是逐步完成的,这也在客观上造成了城市房价的逐步上涨。

监督与信息公开

在“大干快上”背景下,在资金奇缺条件下,内地选择了香港式的“土地批租”制度,选择了“土地财政”,但是,却缺乏香港式的民主监督和信息公开

跟土地相关的政府官员最容易出现贪腐。

以上海为例,原房地产管理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朱文锦、原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殷国元先后因腐败问题被捕。刚刚宣判的原普陀区区长蔡志强受贿金额中,地产商也“贡献”了相当大的比例。偶然地倒了一个楼,背后也查出一大堆腐败问题。

并不是因为这个领域“人傻、钱多”,而是跟监督不力,透明度不够有关。

内地的“土地批租”制度来自香港地区,香港之所以实行“土地批租”制度,是有历史原因的:占香港土地大部分面积的新界地区,是英国殖民者当年从清政府手中租赁而来。教科书上说,那是英帝国于1898年强行要求清政府签订《拓展香港界址专条》,租期99年,租金不详。这也成为1997年中国政府收回香港的一个重要依据。

从法理上说,至少对于新界地区而言,香港政府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所以不能卖地(这跟美国的土地私有制不同),香港政府只能算是批发商,从清政府批发了土地使用权,然后,再转手批发给地产商,下面的链条就跟我们现在的情况类似了。

香港针对房屋征收两项相关的税:差饷和地租。分别为房屋合理租金的5%和3%。(内地相当这块的税收叫“房产税”,征收房租的12%和8%,其中8%适用于居住用房,与香港不同的是,内地对自住房不征税)。不过,此项税收总额并不大。

在美国,财产税(其中最主要的是不动产税)是地方政府最主要的税源之一。因为是土地私有,住宅用地并不需从政府手中获取,但是需要向政府(州政府和市、县政府)交税,其中州政府征收房产价值的1%至2%,市、县政府征收0.25%至0.5%。

“土地批租”制度和物业税制度各有各的好处。前者的好处在于,可以迅速聚集资金,在金融制度不发达的地方,可以帮助地方城市在短时间里让基础建设上一个台阶;后者的好处在于,收入非常稳定,把政府从“生意人”的角色中解脱了出来。

在效果上,“土地批租”相当于一次性地征收了若干年的物业税;用金融术语来说,相当于对若干年的物业税做了一个贴现。“土地批租”制度抬高了置业的门槛,降低了物业的持有成本,在客观效果上,也有抬高房价的作用。

在“大干快上”背景下,在资金奇缺条件下,内地选择了香港式的“土地批租”制度,选择了“土地财政”。但是,却缺乏香港式的民主监督和信息公开。

在民主制度下,征不征税,征多少税,税收用于什么地方,是需要纳税人同意的。在内地也应当是需要各级人大批准。

但是,政府卖不卖地,卖多少地,卖多少钱,这却不需要各级人大批准,政府自己就能定。至于每年上万亿的土地出让金使用情况,虽然最近几年已经有一些地区让人大代表知道,但是,老百姓还是无缘知晓详情。各地都有律师要求政府公开相关信息,结果通常是不了了之。

如果我们还要继续保持现有的“土地财政”制度,就应该考虑为“土地财政”引入相对应的民主监督和信息公开制度,而这涉及另一场更复杂的较量,更艰难的变革。■

本文见《财经》杂志 2010年第8期 出版日期2010年04月12日

中国去向, 税赋观察

许小年:改革难在触动政府利益

201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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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模式确实到了迫切需要变革的地步。

但在实践中,往往需要遭遇较大危机,才是终止传统发展模式的时机。否则,我们还会依照原有惯性继续走下去。中国强势政府的发展模式搞增长可以,搞创新不灵。中国经济在现有模式下的增长潜力还能有多少?还能走多长时间?说不清楚。但是,我们知道现有的体制搞创新不行。而创新是所有亚洲发展模式碰到的最大问题,日本经济缺乏创新能力,韩国经济缺乏创新能力,最后都是以危机的形式爆发出来。

难在转变政府利益格局

创新不行,经济增长乏力就靠印钞票。最典型的就是日本人。拼命印钞票制造资产泡沫来维持经济增长,但到上世纪的1989年,泡沫破灭。中国不一定即刻发生像日本1989年泡沫大破灭的事情。但是中国产生小泡沫、中泡沫这是有可能的。所以,在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从官方到学界已有共识。问题是怎么转化?这个题目我们谈了几十年,原因就在于我们现有体制成为阻力和障碍,如果不做改变,发展模式转换不了。

中国经济体制的特点是什么呢?第一,政府在资源配置方面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力。第二,政府对整个经济全方位管制,而且管制有越来越严的趋势。第三,迄今还没有一个比较健康的要素市场,由于各种各样的管制,再加上政府对资源配置非常强的影响力,我们的要素市场极度扭曲,价值和信号也是扭曲的。第四,民营企业发展受到了强大的国有经济的阻碍。

那么,改变体制的难度在哪里?难在利益格局。在这些体制下形成了众多的利益集团,30年的改革开放,各种各样的利益集团都已形成,从公民社会发展看是一个健康正常的现象,因为公民社会的发展就是要有多元化的利益集团,而不能是过去的铁板一块,全国一盘棋。但是,不健康的是什么呢?两个方面:第一,现在的制度框架不能提供一个各利益集团公平博弈的平台。这是需要研究的问题。过去都是全国一盘棋,对中央保持一致,但现在由于利益不同,再保持一致不可能了。由于利益集团的形成,众多的利益集团之间进行利益博弈,而社会又没有一个公平的博弈平台,这是不正常的。所以,博弈的结果往往由政府来裁决,而不是按照所有利益集团所同意的事先确定的规则来裁决博弈结果,这是不健康的。第二,在形成众多的利益集团中,政府成为最大的利益集团,这是非常不健康的。谁都可以组成自己的利益集团,唯独政府不可以组成自己的利益集团,因为政府是游戏规则的司法者,他是裁判员,是吹哨的,他现在下场自己去踢球,很不正常。

正是因为中国经过了30年的改革开放,政府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中最大的利益集团,所以转变经济增长模式以及转变体制的四个特点都碰到了障碍和阻力,因为转变体制就是要触动政府自己的利益。涉及到政府利益,单靠经济体制改革根本没有用处,只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历届党的代表大会都提,包括十七大的报告,总书记总提到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而且讲的很具体: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市分开等,但目前的趋势非但没有分开,而是结合的越来越紧密,政企结合越来越紧密,政资结合的越来越紧密,政府和市场结合的越来越紧密,统统都是一个利益主体。

目前这种半市场、半政府管制、半干预的模式对政府的利益集团来说是自由格局。通过对经济的管制可以造出很多“租”来:他先把“租”造出来,然后去进行买卖,又再去寻租,用各种名目管制有序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甚至标准化等等都作为进行管制的理由。其实,管制说白了就是先造租,造完了以后再来寻,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关键是如果面对政府“寻租”

我认为,政府的经济利益没有必要去回避,它是很现实的存在。不能采取鸵鸟政策,假装没看见,还假设政府就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实,我们应该实事求是,面对现实,应该假设政府就是要在市场经济中寻找自己的公权力。然后,我们再谈如何找到解决办法。

十七大的报告中所提到的政治体制改革、政企分开,但并没有提修改宪法的问题。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我认为还是有改革空间的,比如说放松和解除政府对要素市场的管制,过去我们也做过,如放松市场管制,取消各种各样的审批制度等,只有取消不必要的审批制度,解除政府的各种要素市场管制,市场才能正常发展,而要素市场其中很重要的就是土地市场。另外,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可以缩小国有经济的规模,这都可以做,我们曾经做过“抓大放小”,但现在的难度是既得利益集团和个人不愿意放。

等待危机倒逼政府进行改革,这种思路不太对;但是,假设政府应该退出经济,不应该在市场中谋利益,应该严守职责的假设也没有任何现实意义。我们现在就应该假设政府确实在经济当中有利益,并将此摆到桌面上来谈怎样解决这个问题。

我坚信,如果我们能够对传统增长模式进行调整,中国经济就不会像日本经济上陷入衰退。我们的发展潜力尚在。但问题是半政府、半市场的结构已经阻碍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阻碍也许不会出现全面的大危机,但小危机不断会不断出现。比如,房价问题,中国已经绕不过去。近期,中国不会出现像日本那样泡沫破灭后的整个国家经济20年箫条,但一些中小危机还是会给我们局部的改革形成压力和面临困境。

学术界要完成三大任务

在这样的情况下,学术界有三个任务需要完成。

第一,要研究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到底划在什么地方?现在很多似是而非的说法都经不起推敲,很多政府不应该做的事,打着各种各样的名目都在干。比如,学术界自己造出一个公益性概念,而政府机构也都打着公益性名号来办。但实际上,公益性在经济学中根本没有定义,翻遍全世界教科书也找不出公益性的定义是什么。再从定义出发来论证,凡是带有公益性的事就让政府来干,那吃饭是最大的公益性,为什么政府不干。学术界很糟糕,非但没有研究市场与政府边界到底划在什么地方,反而把边界搞得愈加的混乱不堪。

第二,要批判凯恩斯主义。凯恩斯主义对中国极其有害,不仅在宏观经济条件上非常有害,而且对中国经济的转型也是非常大的障碍。

第三,重塑社会价值。现在,中国人的社会观念非常混乱,市场价值的重塑也需要学术界来完成。将来我们社会核心价值观到底是什么?传统那一套已经不行了,我们上小学时所接受的教育,今天已经不信,怎么办?信谁?信儒学?似乎中国目前只有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世界上没有一个民族能够靠这两条作为民族支撑的。■

(许小年为中欧商学院教授,此文根据他在“联办恳谈会”发言整理)

中国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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